汽车和摩托车哪个交通工具对公共交通更安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归根结底要靠统计数据说话。统计数据是安全性的事实反映,是最无可争辩的。我们可以在统计局官网很容易的查到汽车保有量,汽车事故,摩托车事故等数据,但由于全国摩托车的真实数量并不透明,因此汽摩事故率的统计数据的收集一直以来是很大的难题。而根据一些行业协会公佈的数据,是按照上牌登记在审的数量计算的,考虑到广大农村和郊区存在大量不上牌不登记的摩托,这个数量明显是被大大低估的。因此要找到摩托车的真实保有量,非常不容易,BV1sT4y1E7cn 这个视频是我很喜欢的一个科普视频,同时也是启发我写这个专栏的原始动力,感谢up主。
如果说按登记为口径计算摩托车保有量不准确,那怎样的调查才准确呢?最理想的调查方法是逐家普查,但这明显不可能有这样的专门针对摩托车的普查。那既然普查不可能,那抽样调查也不是不可以,只要样本数量足够多和全面,查出来的数据也是有相当的真实性的。那我国有没有这样的普查呢?答案是有的!在2012年以前,我国统计局每年都会组织一次对城镇和农村人民生活水平的抽样调查,每次城镇和农村各自抽样约七万户,其中一个指标就是调查每百户耐用品拥有量,而其中,摩托车拥有量作为代表人民生活水平的指标被纳入了进去!感谢统计局对我们人民生活水平的关心!
综合数据统计的全面性和查询难度,我就以2010年为例,进行汽车和摩托车的事故数据统计对比:
我们可以直接从统计局官网查出:
2010年的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数为51196,
2010年汽车交通事故发生数为148367
汽车是摩托车的2.9倍
2010年的摩托车交通事故受伤人数为66298,
2010年的汽车交通事故受伤人数为167898
论受伤,汽车是摩托的2.53倍
2010年的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12369
2010年的汽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为46878
论死亡,汽车是摩托的3.7倍
可以看到,单看每年摩托车和汽车的事故数据对比,事故数,汽车是摩托的三倍到四倍。
但是就有人说啦,这样对比不对啊,汽车比摩托车多得多,不只三四倍,事故才多三四倍,这样比就是偷换概念,说我误人子弟,居心不良。
我十分赞同这些异议,说的很对嘛!不看基数只看结果怎么能够对比呢?所以要全面的评判和对比汽车和摩托车的事故数据,必须把数量的对比考虑进去,要实事求是!这也是我一直以来想做的。
要计算每万辆摩托车/汽车事故发生数,我们就需要这样一个公式:
每万辆(摩托车/汽车)事故发生数=(摩托/汽车)事故发生数➗【(摩托车/汽车)总拥有量/10000】
每万辆(摩托车/汽车)事故受伤人数=(摩托/汽车)事故受伤人数➗【(摩托车/汽车)总拥有量/10000】
每万辆(摩托车/汽车)事故死亡人数=(摩托/汽车)事故死亡人数➗【(摩托车/汽车)总拥有量/10000】
所以我继续在统计局官网上冲浪,查到2010年的汽车保有量为7801.83万辆。
可惜统计局独独缺少了2010年的摩托车保有量数据,不能直接查出,但没有这个数据是无法完成计算,所以只能曲线救国反推出2010年当年的摩托车实际保有量。
根据2010年统计局人民生活水平抽样调查,总共分别调查了65607户城镇居民和68190户农村居民,当年的城镇每百户摩托车拥有量为22.5辆,也就是户均0.225辆,农村每百户摩托车拥有量为59.0辆,也就是户均0.59辆。
根据统计局直接查出2010年全国乡村户数为26384.62万户,没有查出城镇户数,所以根据《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可知,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共1339724852人。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总家庭户再减去乡村户数就可得出城镇户数约为13767.11万户。至于集体户,有将近一亿人,但由于分户困难,为了避免杠精挑毛病,我暂且当作就当大赠送,就假设这一亿人口一辆摩托车也没有(当然这不可能),以摩托车数量被低估的基数去跟汽车对比事故数据。尽管可能会有造成误差,但不影响所反映的结论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we因此可计算得全国农村摩托车保有量约为(农村总户数X农村户均摩托)=26384.62*0.59=15566.9万辆,城镇摩托车实际保有量约为(城镇总户数X城镇户均摩托数)=3097.6万辆。相加得到2010年当年的全国摩托车实际保有量约为18664.5万辆,也就是约1.86亿辆摩托车在2010年的路上跑。这可能是目前能够统计出的最符合实际的数据了。与之对比,2010年汽车的全国保有量仅仅为7801.82万辆,摩托车数量是汽车的2.39倍
那么我们终于可以分别计算摩托车和汽车的事故率和死亡率了。
2010年每万辆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数为:2.74
2010年每万辆汽车交通事故发生数为:19.01
汽车是摩托的6.9倍
2010年每万辆摩托车交通事故受伤人数为:3.55
2010年每万辆汽车交通事故受伤人数为:21.52
汽车是摩托的6.06倍
2010年每万辆摩托车交通事故死亡数为:0.66
2010年每万辆汽车交通事故死亡数为:6.0
汽车是摩托车的9.09倍
数据统计完毕。
而这,也与另一个统计的结果相互印证,足以说明此统计数据的准确性,误差较小:
根据江门交警公布的2014年上半年机动车交通事故图表,我们得到以下数据
汽车保有量:35.04万辆
汽车责任死亡人数:98人
汽车责任事故:804件
摩托保有量:210万辆
摩托责任死亡人数:54人
摩托责任事故:734件
万辆汽车责任死亡人数:2.80人/万辆
万辆汽车责任事故:22.9件/万辆
万辆摩托责任死亡人数:0.26人/万辆
万辆摩托责任事故:3.50件/万辆
万辆责任死亡事故(人数):汽车是摩托车的10.8倍
万辆责任交通事故(件数):汽车是摩托车的6.5倍
尽管以上数据是根据抽样调查计算出来,但一切数据来源都是来自统计局官网。而且数据都是可以互相印证的,如图2010年还统计了城镇居民的汽车拥有情况,跟摩托车相比也是有着巨大的差距。
此前我曾经从理论层面详细分析了汽车对比摩托车在交通工具性能上的优劣CV9985853。但仍然有很多不同意见,主要在于安全性方面。这是一个比较可喜的现象,某种程度上说明,对于大部分群众来说,大部分对摩托的认知障碍已经被纠正,只剩下安全性这个目前禁摩之辨的最后堡垒了。而尽管我已经尽可能详细的结合日常驾驶经验论述,但很多评论区读者仍然不理解,持不同意见。而我也进行了一个小小的调查,询问驾照准驾。结果很有意思,其中大部分其实不拥有任何驾照,没有任何合法驾驶任何机动车的经验,有部分有驾照的也只有汽车驾照,未曾合法驾驶过摩托车。甚至有说“速度慢就安全”这类话为电动自行车辩护,结果当我询问骑电动车带不带头盔,过马路下车有没有推行,有没有走非机动车道这类法规问题就立刻恼羞成怒了。可见,阻碍大多数人认知障碍的恰恰是他们的自以为是,不实事求是以及预设立场。
这里统计的数据恰恰印证了我前文所分析的,摩托车比汽车更容易避免事故的发生,而汽车的众多安全隐患使汽车更容易发生事故,更容易致人伤亡。汽车的事故发生率远比摩托车高,汽车事故是死亡率也比摩托车要高不少。无论看那个指标,汽车的危险性要比摩托车高一个数量级。
根据这一系列数据,某种程度上,可以这样说,你每次合法选择摩托上路取代汽车,那都是为公共交通安全做着正面的贡献。只是可能很多摩托车驾驶员都没意识到这一点。
可能我的这些劳动仍然不能为扭转所有人对摩托车的偏见和认知障碍,但如果能扭转一个,那也是一种对社会的贡献。
既然你都看到这里了,我再赠送one more thing
2010年每万辆摩托车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为:0.361万元
2010年每万辆汽车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为:10.4万元
相差28.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