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调整是根据厦门市统计局公布的厦门市2017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工)年平均工资和最底工资标准而进行的。
根据厦门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75452元,月平均工资为6288元,最低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
2018-2019年厦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8864元/月)确定,下限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8864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3772.8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2017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3772.8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
参加失业保险的本市户籍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下限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上限无要求。
参加失业保险的外来人员职工,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8864元/月)确定,缴费基数下限按照2017年厦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60%(3772.8元/月)确定。
工伤保险
企业职工以上年度个人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其中下限按照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1700元/月)确定。
建筑工程项目的建筑企业,依《建筑、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农民工参加公司保险办法》规定缴费。
2018-2019年厦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养老保险
公司缴12%,个人缴8%;
失业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公司缴0.5%,个人缴0.5%;
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工伤保险
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
公司缴0.7%,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公司缴6%,个人缴2%;
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3%,个人缴2%。
上述险种缴费比例执行至2018年12月,若有调整或延长以厦门市政府公布为准。
2018-2019年厦门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本市户籍职工厦门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外来人员职工厦门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厦门市社保中心。
厦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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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92-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