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
(一)第一阶段:9月18日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年度社会实践评比推荐与交流总结
1.以团支部为单位,实践团队向所在团支部提交《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附件1)、社会实践报告以及相关辅助性证明等立项结题材料。
2.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社会实践汇报交流活动,申报院校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和“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同学须向所在团支部汇报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成果与心得。汇报交流活动中参与人数应不少于团支部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保证评比推荐过程公正、公开。
(二)第二阶段:9月24日组织开展年度社会实践评比推荐答辩会,答辩会后择日组织开展年度社会实践交流总结分享会
1. 答辩与评比过程中,至少一位团委老师、一位负责学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团委委员以及各班团支书全程参加,保证结果公平公正。综合结项材料审核结果与现场答辩成绩,学院将评出校院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优秀团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优秀指导教师推荐名单,同时在校级评优候选名单中推荐一支省级评优候选团队。优秀推荐名单评出后,将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三天。
2.获评校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及“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的同学及团队负责人需在年度社会实践交流总结分享会上分享社会实践活动的过程、成果与心得,以促进下一步社会实践工作更好开展。
(三)第三阶段:9月27日-10月25日,校团委组织年度社会实践工作评比表彰与交流总结
校团委对各有关单位推荐的校级优秀团队结题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以及“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并按照上级团组织文件精神和要求,组织进行学年省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比答辩,答辩后将按照排名先后进行省优推荐,答辩地点另行通知。经费审批与报账工作另行通知。
(四)第四阶段:11月底前,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总结主题团日活动
1.根据社会实践评选推荐结果,开展以“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为主题的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成果总结主题团日活动,通过分享“说”(讲实践故事、说所见所闻、谈心得体会)、展示“拍”(记录精彩时刻的短视频、反映过程点滴的纪录片)、交流“演”(情景剧、微电影等)等多种形式,用学生自己的视角、自己的语言、自己的体验、自己的方式宣传成就、展示风采,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
二、工作要求
为继续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的各项工作要求,本学年社会实践评比表彰将尽可能采用线上的形式进行。评比表彰项目包括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四项。
(一)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
1.推荐团队应完整提交社会实践结项材料,其中社会实践活动调研报告不少于8000字,并在校级媒体上发布过两篇及以上新闻稿,在省级、国家级媒体上发布过新闻稿的团队优先考虑,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方面对实践地工作开展给予重要帮助、重大支持、建言咨政等起到重要作用的团队给予优先考虑,对在党史学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团队给予重要考虑,学院将综合结项材料审核结果与现场答辩成绩,参考《山东大学暑期社会实践答辩评审标准》(附件3)进行评分,共推荐四支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院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数量将由参与答辩团队数量决定。
2.各校级专项另行分配名额,将由校团委统一组织考核,评选校级优秀团队。
3.省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推荐名单将从校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推荐名单中产生,拟推荐1支团队参评。
(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
1.推荐教师应积极参与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指导工作,原则上随队指导团队开展5天以上的社会实践活动,拟推荐1名学生政工干部或专业教师参评。
2.省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指导教师推荐人选从省级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的指导教师或所在学院推荐社会实践指导教师中产生,不再另行推荐。
(三)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
1.推荐个人应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体会深刻并有一定的成绩成果,在年度社会实践活动成绩考核中获得“优秀”等级,对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助力乡村振兴等社会实践参与中表现突出的同学给予重要考量、大力选树。跨学院组队的同学由队长所在学院开具跨学院社会实践证明(格式见附件7),交由该生所在团支部、学院团委进行评定。
2.院级先进个人由各团支部进行申报,人数应为团支部总人数的20%。学院共推荐10名校级先进个人。
3.省级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学生推荐人选从校级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名单中产生,拟推荐1名学生参评。
(四)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1.推荐参评的社会实践报告应紧密结合实践活动过程、体现实践活动成果,内容丰富、逻辑清晰,具有实效性与创新性,字数不少于8000字。
2.拟推荐两份校级优秀报告,院级优秀报告数量将有参评报告数量决定。
三、材料上交
1.各团支部需填写并上交的材料有:
《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汇总表》(附件8)
《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9)
《山东大学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汇总表》(附件10)
《山东大学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推荐表》(附件11)
2.参评院校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的团队负责人请于9月18日前将已完成的附件1: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社会实践报告以及相关辅助性证明等立项结题材料、附件5:山东大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汇总表打包后命名为 优秀队伍+团队名称并发送至sduwdzshsjb@163.com,参评院校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个人请将已完成的附件9:《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或附件11:《山东大学学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推荐表》上交所在团支部,由团支部进行申报,各团支部需在9月18日前完成分享会并提交相应材料。
四、各社会实践专项团队及其他立项团队
1.暑期“青鸟计划”岗位实习专项、暑期“希望小屋·山大担当”专项、“百廿今回首,寻访筑梦人”迎120周年校庆专项、党史学习教育“青年宣讲团”暨“学习四史 葆有初心”主题宣讲专项、“服务山东·山大方案”硕博服务团等暑期社会实践专项单独划拨名额,不与学院重叠。同时,2021年寒假“青鸟计划”社会实践专项、2021年寒假“希望小屋·山大担当”社会实践专项以当时工作通知为准进行核定,另行通知。各专项中“优秀”、“良好”、“合格”等级的名额视具体开展情况分配,专项评优将由校团委单独组织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请校级专项的社会实践团队于9月26日24:00前向校团委提交《山东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社会实践报告和社会实践接收证明(若有其他要求会单独通知各专项),实践报告应不少于8000字。将文件打包并命名为 “【专项名称】学院+社会实践团队名称”,并以该名称为邮件主题发送至sdushsj2021@163.com。
如有未尽事宜,请联系QQ:
微电子学院社会实践答疑群:955688759
耿同学:1441778062
闫同学:1849709640
微电子学院团委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