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局、地方志工作机构,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现将《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202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办公室
2022年2月28日
2022年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我省也将召开第十二次党代会,做好文化和旅游各项工作,意义重大,责任重大。省文化和旅游厅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全国文化和旅游厅局长会议、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安排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守正创新,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为着力点,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努力创作优秀文艺作品、提供优秀文化产品和优质旅游产品,推动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复元打平、再续精彩,为我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做出文旅新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动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坚持“两个确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持续开展“四史”教育。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和宣传宣讲活动。
(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全面梳理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探索建立清单制度和风险提示机制。紧盯文艺创作、文化活动、节庆论坛、文化市场、革命文物、导游讲解、宣传推广、志鉴编纂等重点领域和环节,加强引导和监管,确保意识形态安全。
(三)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等制度,创造性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承诺践诺活动。加强厅系统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干部培训,提高政治素质、履职意识和业务能力。强化对社会组织党建指导。落实党员干部“双报到、双报告”制度。加强厅系统群团组织建设,促进厅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提质升级。
(四)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厅系统各级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围绕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厅系统“一把手”监督制度。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配合开展好第二十三个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组织开展“1+4”督导检查。加强案件管理和信访举报查处力度,开展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加大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纪检干部工作能力。
二、推动艺术事业勇攀高峰
(五)推动艺术精品创作生产。实施湖北省舞台艺术重点题材创作扶持工程、美术创作重点项目扶持工程和艺术作品质量提升工程,推进京剧《优孟歌》、话剧《钱瑛》、汉剧《夫人城》、非遗题材音乐剧等重点题材创作。抓好第四届湖北艺术节楚天文华大奖获奖剧目的打磨提高,全力冲刺第十七届“文华奖”评奖。
(六)组织重大艺术活动。组织参加第十三届中国艺术节、全国舞台艺术优秀剧目展演等全国重大艺术活动,举办“喜迎二十大”全省舞台艺术新人新作展演暨青年艺术人才大比武、“乡村振兴—美丽乡村”主题美术作品展、第四届湖北省荆州花鼓戏艺术节等重大艺术活动。深入开展戏曲进校园活动。
(七)实施新时代艺术人才培养工程。开展名家传艺和青年艺术人才大比武活动。支持戏曲院团与艺术职业院校开办定向班,办好湖北省戏曲演员表演能力提升班、全省国有文艺院团管理培训班、重点编剧和编导培训班、音乐和舞蹈创作骨干培训班、文艺评论人才培训班和美术馆专业人员培训班,不断壮大我省艺术人才队伍。
三、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八)加强公共文化空间建设。启动湖北艺术职业学院新校区建设,推进省博物馆综合馆维修提升和省图书馆、省美术馆维修改造。指导各市、县出台《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标准》,支持新改建15个县级文化场馆、100个示范文化广场,提升乡镇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活力和效能,夯实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全面建设和完善公共文化设施,推动建设城市书房、文化大院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开展湖北省“最美新型文化空间”评比活动,打造群众身边“15分钟文化生活圈”。
(九)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进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推进文旅公共服务机构设施功能融合,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开展第七次全省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指导“一主两翼”建立图书馆、文化馆联盟,推动最后18个县(市、区)落实“县聘乡用”政策,设立基层文旅公共服务人才培训基地。开展“文艺点亮生活”文化志愿帮扶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十)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持续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实施文艺院团进景区、全省专业艺术院团上山下乡暨新春金秋巡回演出季、荆楚“红色文艺轻骑兵”“戏曲进校园”等惠民演出活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抓好优秀群文作品创作,组织参加第十九届中国“群星奖”评选。持续开展长江读书节、长江讲坛和“文化力量·民间精彩——广场舞、大合唱”“戏曲进乡村”“灵秀湖北·四季村晚”、乡村文化旅游节等品牌活动,推动全民艺术普及。实施文旅志愿服务项目,举办“灵秀湖北欢迎您”首届万名司机讲家乡故事大赛活动。
四、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发展
(十一)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启动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开展长江文物资源调查,编制《长江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保护规划》和文物保护规划。深化长江中游文明进程研究。持续推进盘龙城、屈家岭、凤凰咀等大遗址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联合省住建厅报请省政府出台《湖北省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建立“建设项目土地储备考古前置制度”,制定湖北省建设工程考古经费预算标准。持续推进荆楚大遗址传承发展工程,创建第四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评定公布第二批湖北省文化遗址公园,建成开放铜绿山古铜矿遗址博物馆、苏家垄遗址博物馆。加快“万里茶道”申遗进程,加强“万里茶道”遗产价值与申遗策略研究。贯彻落实《中央编办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和考古工作机构编制保障的通知》,研究制定我省具体实施方案,加强我省考古机构力量、人才力量。组织编纂《中华古籍总目·湖北省分卷》,建设湖北古籍普查数据库,策划举办系列古籍展览,整理出版古籍书目,让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
(十二)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实施《湖北省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行动计划》,指导英山、郧西、宣恩等地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北段)建设。推进红安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建设。推进红色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宣贯实施《湖北省红色旅游专项规划》《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服务规范》,推进红色旅游“五好”讲解员建设行动,指导黄冈市、红安县、洪湖市等地争创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
(十三)推动博物馆提质增效。出台《关于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推进全省博物馆改革创新。启动省博物馆创建“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工作,扩大省博物馆新馆布展成果,完成省博物馆综合馆重新布展任务,力争入选全国博物馆陈列展览十大精品展览。推进襄阳、荆门博物馆新馆建设,改造提升荆州、随州博物馆,启动基层博物馆展览提升改造工程。承办好“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主会场系列活动。组织策划湘鄂赣三省庆祝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等系列主题展览。推动博物馆数字化项目建设,打造全国首创“智慧博物馆运营管理平台”。探索博物馆免费开放后运行新机制,深化文物文创产品开发。
(十四)提升非遗保护传承水平。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保护标准。做好第六批国家级、省级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和认定工作,继续实施非遗记录工程、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曲艺传承发展计划。组织开展武陵山区(鄂西南)土家族苗族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验收和省级生态保护区评选,全面推动“非遗在社区”工作,不断提升非遗系统性保护能力。持续推动非遗就业工坊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实施传统节日振兴工程,推进非遗戏曲剧本创作和剧目展演,开展非遗特色村镇、特色街区、“非遗+旅游”优秀案例、“非遗+互联网”优秀案例评选。举办屈原故里端午文化节、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第三届荆楚非遗购物节、鄂湘赣皖四省茶文化和产业发展研讨会等活动。
五、推动方志工作更好发挥存史资政功能
(十五)推进志鉴用三大体系建设。构建志书体系,系统总结第二轮修志经验,科学谋划第三轮修志;继续加大乡镇村志编纂力度,扩大乡镇村志覆盖面,积极申报中国名镇名村志文化工程;鼓励编纂行业志、部门志、特色志,推进编纂抗疫志、扶贫志、全面小康志。构建年鉴体系,抓好《湖北年鉴(2022)》和市县综合年鉴编纂出版工作,指导市县专业年鉴编纂,推动年鉴编纂规范化、程序化,提升年鉴编辑质量。构建地情丛书体系,统筹编纂“湖北要览丛书”,在市州全覆盖的基础上,力争县市覆盖率达到80%以上;指导市县加大地情资源的开发利用,编纂出版各类地情丛书。
(十六)推进“两馆一库”建设。推进实体方志馆和数字方志馆两大阵地建设,依托省图书馆做好省方志馆建设各项工作,指导市县开展实体方志馆建设,推进数字方志馆建设。用好全省地方志专家库,吸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