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7国道莲都魏村至堰头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637国道莲都魏村至堰头段改建工程(下称“本项目”)已列入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普通国道实施类项目,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投资项目受理通知书(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浙发改项字【2024】75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1-330000-04-01-219834,建设资金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丽水市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详见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推荐路线起点位于莲都区魏村西侧,与637国道莲都段老路相接,路线向西南沿老路布设至箬溪口村,设互通与环北路交叉后,设岩头隧道(约440m)、外阳隧道(约2550m)、长岗隧道(约2850m,其中莲都段约1050m)穿越山体,终点位于长岗隧道内的莲都松阳界,与637国道松阳裕溪至雅溪口段改建工程顺接,路线全长约6.3km。全线共设隧道长约4km/3座,桥梁长约60m/1座(外阳中桥),估算建安费约7.4亿元,估算总投资约9.4亿元。
本项目采用《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中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度采用24.5m,汽车荷载等级均采用公路Ⅰ级。
2.2招标范围
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设为1个标段,第SJ01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637国道莲都魏村至堰头段改建工程的路线、路基、路面、桥涵、隧道、路线交叉、环保、水保设施、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含交通安全设施、监控系统、通信系统、隧道机电、房建(含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弱电智能化等))、绿化及环境保护设施等的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如需要)、深化初步设计(如需要)、施工图设计(含机电工程施工图补充设计(如需要))、概预算文件编制、施工招标用图纸、工程量清单、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编制、设计变更图纸、征地拆迁图、后续服务(含设计变更及造价编制、概算调整编制(如发生)、相关科研及专题报告的配合工作)等全部工作。
2.3勘察设计服务周期具体节点要求如下:
(1)合同签订后15天内,编制总体勘察设计大纲、外业勘测和地质勘察指导书,报招标人批准;
(2)合同签订后30天内,通过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并提交初测、初勘报告送审稿;
(3)初测、初勘外业验收后30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4)初步设计文件审查后30天内,通过详勘、定测外业验收;
(5)详勘、定测外业验收后100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其余工程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与主体工程同步完成;
(6)收到勘察核查单位、设计咨询单位、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10天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报批稿、施工图设计文件报批稿;
(7)根据招标人项目施工招标工作进度的需要,分批提交开展施工招标工作所需的图纸、工程量清单、参考资料、施工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招标资料;
(8)征地拆迁图编绘: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15天内完成;
(9)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进度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行适当调整,并与设计咨询单位有效衔接。
设计人应向招标人提交最终成果的书面计算书各八份,各阶段勘察报告、设计文件及专题研究报告的电子版(图纸采用PDF格式,文字报告采用WORD格式,同时设计人还应按招标人要求分阶段提供各个标段施工招标用PDF电子版图纸)各一份。设计人应按照发出的技术联系单更新施工图设计,并在工程交工时,提供全套的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类(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同时具备岩土工程、水文地质勘察甲级资质,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同类工程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第二章附录:资格审查条件)。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专业类(同时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3)仅限设计资质和勘察资质联合(设计资质联合体牵头人仅能承担设计任务,勘察资质联合体成员仅能承担勘察任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的是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列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s://hwdms.mot.gov.cn)“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最新公布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对未列入上述名录或单位名称与上述名录不符或上述名录中的业务范围不能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或投标文件中未附列入上述名录网上查询结果扫描件的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指联合体所有成员),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21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4009980000,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0878198、0578-2292759。
4.5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6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4年8月3日16:30。招标人将于2024年8月6日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由此产生的费用或发生任何意外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09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2.0(https://lssggzy.lishui.gov.cn)。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样品等材料,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 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可在本企业电脑上开标、自行解密。投标人CA锁登录后,才能进入开标环节(注:具体操作详见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3)投标人现场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5层);
(4)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以后如有补遗书、澄清信息等与本项目招标相关的文件,招标人将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lssggzy.lishui.gov.cn)上发布,投标人自行获取。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所造成投标人损失的,后果一律由投标人自负。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丽水市交投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263号
地址:
杭州市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楼
邮政编码:
323000
邮政编码:
310014
联系人:
徐璟、黄杰
联系人:
汪继彬
电话:
0578-2810265
电话:
0571-86951617、13757169252
本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07月31日
备案单位: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备案时间:2024年0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