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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她们是广场舞姐妹花
因为一个“熊孩子”
她俩在调解室里对立起来
争锋相对、互相指责、互拆台面
到底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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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一层楼的齐奶奶和吴大妈关系很好,每天早晨和傍晚,她俩都约好去楼下跳广场舞。跳舞时,齐奶奶的孙子小宇与吴大妈的孙女琪琪也会一起在小区中玩耍。
一个周六的傍晚,小区里充满欢声笑语。齐奶奶照例带着孙子小宇找吴大妈祖孙俩下楼玩耍。恰好,小宇新买了自行车,他就在小区道路上骑行。
一切稀松平常,有条不紊,时间来到了20:02。
(微信社区群里炸开了锅,夹杂着救护车的声音)
1023业主:楼下怎么了?不是在跳广场舞吗?怎么把救护车跳来了?
2405业主:感觉有人在吵架,吵的啥听不清。
3010业主:我和我老公正搁楼下散步了,就看见齐奶奶的孙子骑个自行车嗖嗖的飞过去了,差点撞到我。结果转眼这孩子就撞到琪琪了。
5002业主:撞啥样了?救护车都来了是不是很严重?
3701业主:撞出去有一截吧,严不严重看不出来,但是小孩满脸是血,可能还骨折了。
3402业主:撞人那小孩被吓得哇哇哭,跳广场舞的全被引过去了。
5005业主:那咋吵起来了呢?
3001业主:那吴大妈一看孙女被撞了,心疼得不得了,忍痛打了120。结果齐奶奶一过来先看自己家孙子有没有事,逮着孙子关心这关心那,一口一个“孙孙乖,孙孙不哭”,也没去看人家琪琪伤的咋样。吴大妈一个没忍住,脾气就上来了。
1110业主:是我我也忍不住......
第二天,吴大妈和齐奶奶来到了调解室,调解员耐心的开口了。
调解员:昨天傍晚发生的事情我们已经了解了,大家都是一个社区的伙伴,您俩是关系要好的姐妹,没必要把关系搞得这么尴尬,你俩坐近点儿呗。吴大妈,琪琪怎么样了?
吴大妈:鼻青脸肿的破相了,还好只是脱臼,如果是骨折我不会放过她。
齐奶奶:哎!
吴大妈:也不晓得能不能恢复,唉算了,我也算是看清了一个人了。
齐奶奶:哎不是我说,你说话就说话,干啥阴阳怪气的。
吴大妈:我阴阳怪气啥了?我说的是事实!我就问你是不是你孙子撞的琪琪,是不是给她撞得满脸血,是不是你过来只管你孙子,对琪琪一句关心也没有?
齐奶奶:是小宇撞了琪琪没错,但我这不想着你都去看琪琪了,那我得去看小宇吗?我也没想到一个小孩还能给人撞出去啊。
调解员:别吵了!大家先听我说......
吴大妈:你说你没事瞎给孩子买什么自行车?还在小区骑,骑什么骑,小区你家的啊?
齐奶奶:自行车我想买就买,碍着你啥事了?你要是想要,你也给你孙女买一个呗!
吴大妈:谁管你买不买,小区里是骑车得地方吗?你要想骑你就上大马路,那没人管你。
齐奶奶:谁说小区里不能骑自行车了?哪条法律有规定,你给我找出来?让一个5岁孩子上马路上骑自行车,这话你也能说得出来?
吴大妈:你去问问物业、问问居委会看看小区里能不能骑?你脸怎么这么大啊,涉及到你孙子的安危你就着急了,撞到我孙女到现在你关心过一句吗?
齐奶奶:小张你说,小区里能骑自行车吗?
调解员:呃......这个我们小区倒是的确没有规定不能在小区里边儿骑子自行车,但是......
齐奶奶:你看你看,我就说吧?
吴大妈:那小张你说,这件事咋处理?
调解员:首先呢,齐奶奶的孙子小宇的确骑车过快,撞伤了吴大妈的孙女琪琪,这一点双方认同哈?
调解员:两位没有异议那我就继续说,齐奶奶在孙子撞伤琪琪之后没有及时关心和救助琪琪,这也正是吴大妈生气的原因。关于这一点齐奶奶做的不对,昨天没有做到位,现在就应当及时补救。齐奶奶,您看您愿意给吴大妈道歉吗?
齐奶奶:我的孙子当时也在哭,总得有人管他吧?
调解员:我并没有说您关心您的孙子不对,但是毕竟是您方伤害到了别人,关心和救助他人是不是应该的呢?
齐奶奶:我考虑一下吧。
吴大妈:还有我孙女治疗的费用,也应该他们给。
调解员:关于这一点,我想先给齐奶奶说明一下啊。法律上有规定,如果侵害他人权益,给他人造成了损失,就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也就是说您孙子伤害了吴大妈的孙女,您这边需要对他们进行赔偿。至于具体赔偿多少,您可以和吴大妈他们商量一下。
齐奶奶:我知道,我还是懂点法律的。我又没说我不给......
双方经过调解,齐奶奶携孙子向吴大妈及琪琪赔礼道歉,并支付了琪琪的治疗费用。【文中人物、单位均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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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嘉宾
四川善嘉律师事务所 律师 黄河冰
Q
小区可以骑自行车吗?
A:法律并未规定不能在小区内骑行自行车,结合民事权利法无明令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小区是可以骑行自行车的。
但如果小区业主想进行限制,其实也是可以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三项“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的权利:”以及第十七条第三款“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的规定,如果小区通过了限制在小区内骑行自行车的管理规约,则可以通过该管理规约要求小区内不可骑行自行车。当然在现实中为保护所有业主的权利,这种限制往往也是有条件的,比如会细化到某个时间段能够骑行,某个时间段不能骑行。
Q
小区内骑自行车发生事故,责任应如何划分呢?
A:我们需要明确小区的道路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道路交通安全法》中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所以在排除掉开放小区的情况下,若在小区内骑自行车发生事故,则是按照侵权而非交通安全事故来处理。
此处以民事侵权为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的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以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行为人的过错决定,具体过错包括该小区是否允许骑行自行车,骑行者是否尽到了观察周边的义务、车速是否合理、事发后骑行者是否履行救治伤者的义务等。
总之,具体的责任需要根据具体案件涉及的具体情况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Q
齐奶奶的孙子一方需要承担责任是肯定的,那作为被侵权人,吴大妈是承担一部分责任呢?
A:本案中吴大妈一方本身不存在过错,也不存在未尽到监护责任,故无需分担责任。生活中出现此类案件,被侵权人一方是否要承担部分过错责任,需要看其对琪琪受伤或者伤情加重有错过,也要看监护人是否尽到监护义务。
原标题:《“熊孩子”在小区内骑车撞伤他人,谁来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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