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发布,广州被定位为大湾区核心引擎之一。广州税务部门立足粤港澳大湾区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对标国际营商规则,围绕“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主线,紧抓《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南沙方案》)赋予的重大战略机遇,在推动与港澳税收规则衔接、释放税惠红利效应、湾区税费事项通办、跨域税收共治协作、财税专业服务集聚等方面实现突破,全力打造与粤港澳全面合作相匹配、与高水平对外开放相适应、与大湾区市场主体所盼所需相顺应的广州税收营商环境,谱写税收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新篇章。
支持重大战略平台建设,湾区税惠政策搭建“连心桥”
粤港澳大湾区是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个关税区、三种货币”特殊条件下建设的,这既是优势,也是挑战所在。面对粤港澳三地在税收制度、法律体系和征税方式上存在显著差异,做好税制衔接共治,有利于促进资本、商品、服务和人才的自由流动,为三地企业和居民带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