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段由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视频中一辆小轿车在高架上连续多次变道,并逼停后车,险象环生。11月6日,上海交警部门表示,通过市民提交的视频举报线索,视频中的违法驾驶员被处罚款350元,记7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了解到,为加大对各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激发市民群众参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积极性,交通大整治期间,上海市公安局在互联网上建设了“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 该平台激发了广大市民群众参与交通大整治的积极性,违法举报涉及全市各区(县)。其中,“违法变道”成为市民举报的主要交通违法行为,占了50%。“车窗抛物”等难以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也被热心市民群众通过行车记录仪进行记录和举报。
连续变道逼停后车,被市民行车记录仪记录后举报
近日,网上流传着一个视频,一辆沪牌轿车在高架上连续多次变道,使前后车辆都无法正常行驶。
根据视频显示,这辆车先是强行变道,然后毫无征兆地停了下来,使得后面车辆也只好跟着一起停车。紧接着,这辆车从最右车道突然变到了中间车道,车身还没整个驶入中间车道,竟然又变到了最右车道。随后,这辆车持续了半分钟时间压线行驶。此时,后车车主准备向左变道,前车竟也跟着变道,由于前车速度较慢,差点导致两车相撞。之后,前车又压着两根车道之间的虚线行驶了近半分钟,才将整个车身完整地开到中间车道去。记者注意到,这辆车在行驶过程中,不仅多次连续变道两根,长时间压虚线行驶,变道时还不打方向灯。
对于上述用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11月6日,上海交警部门表示,这辆号牌为沪EH6628的小型轿车于11月4日在沪闵高架西侧近田林东路下匝道附近行驶时,有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行车道上停车、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的违法行为,被市民行车记录仪记录后举报。
经交警部门查实,驾驶人谭某因“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行车道上停车”、“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共罚款350元,记7分。同时,因其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9000余名市民参与举报,提供线索近3万条
记者了解到,自今年5月4日上海市公安局推出“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以来,进一步畅通了市民群众举报交通违法渠道,形成了全民参与治理、全民关注交通、全民遵守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据统计,截至10月底,平台共有近9000余名市民群众参与,网页访问量累计达到20余万次,提供举报视频线索近3万余条,实现了执法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6月14日,一辆牌号为苏JMF160的小型轿车,在嘉松中路进业煌路北约5米处闯红灯,被市民行车记录仪记录后举报。经交警部门查实,驾驶人赵某因“违反交通信号”被罚款200元,记6分。
7月31日晚,一辆牌号为沪C04U30的小型轿车,在城中西路进港俞路东约100米处逆向行驶,被市民行车记录仪记录后举报。经交警部门查实,驾驶人将因“逆向行驶”被罚款200元,记3分。
8月2日上午,一辆号牌为苏F618EC的小型轿车,在漕溪路进中山西路南约20米处等候信号灯时,向道路抛洒物品,被市民行车记录仪记录后举报。经交警部门查实,驾驶人仓某因“向道路上抛洒物品”被罚款200元。
9月3日早晨,一辆号牌为沪FN7353的出租车,在华夏高架连续多次实线变道,严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安全通行,被市民行车记录仪记录后举报。经交警部门查实,驾驶人李某因“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被罚款200元,记3分。
10月16日,一辆号牌为沪AZC007的小型轿车,在中环路近大柏树立交附近突然实线变道,造成旁边的面包车失控撞上隔离护栏,随后没有及时停车并逃离现场,被市民行车记录仪记录后举报。经交警部门查实,驾驶人马某因发生交通事故后驾车逃离现场,尚不构成犯罪,被罚款500元、记12分、行政拘留10天。
上海市公安局表示,在公安部门开展交通大整治严格执法严格管理的同时,积极鼓励市民群众通过视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都会认真核查每一起举报,查实一起,处罚一起,并及时回复视频提供者。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继续支持“交通违法视频举报平台”,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起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共同保护市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