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5835-2011代替GB/T 15835-1995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General rules for writing numerals in publications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5835-2009《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与GB/T 15835-2009《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原标准在汉字数字与阿拉伯数字中,明显倾向于使用阿拉伯数字。本标准不再强调这种倾向性。
——在继承原标准中关于数字用法应遵循“得体原则”和“局部题例一致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措辞上的适当调整,以及更为具体的规定和示例,进一步明确了具体操作规范。
——将原标准的平级罗列式行文结构改为层级分类式行文结构。
——删除了原标准的基本术语“物理量”与“非物理量”,增补了“计量”“编号”“概数”作为基本术语。
本标准由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詹卫东、覃士娟、曾石铭。
——GB/T 15835-1995。
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版物上汉字数字和阿拉伯数字的用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出版物(文艺类出版物和重排古籍除外)。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公文,以及教育、媒体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数字用法,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