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一周进步 · Nenly
背景音乐是视频的剪辑制作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一个好的视频,也一定离不开一首好的背景音乐。
无论是做混剪、拍长片,还是录抖音、剪Vlog,我们都有必要为自己的作品精心挑选一首BGM,来让它变得更加与众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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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一直以来,有很多做视频的同学,内心可能都会有这样一个问题:
“我在剪辑时使用一些热门的歌曲,会不会构成侵权?”
这种担忧并非毫无依据。随着时代进步与版权意识的日益健全,大家对于“侵权”行为的认识,也在变得更加全面。
而每当有知名的Up主和自媒体身陷版权纠纷时,媒体的报导总会聚焦在各种夸张的数字和耸人听闻的维权追讨过程上——
其实,视频制作中的音乐版权问题,要比你想象中要更复杂一点点。
在今天这篇文章里,我要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些与音视频创作过程中的版权问题有关的小知识,解答我们开头提到的这个小问题。
如果你想知道如何合理地去避免出现类似版权问题,我在结尾也提出了一些小建议,希望对每一位热爱视频创作的你有所帮助。
P.s. 文章很长,建议收藏慢慢阅读。如果想快速得出结论,请直接一口气拖到文末!
首先:什么是“版权”?
我们常说的“版权”,一般指的就是“著作权”。
很多人可能会将著作权是一种“证明”,来证明某个原创作品归属于某一位作者。
但事实上,著作权是一种权利,是法律的约束之下,对内容创作者所持有的原创内容的一种“保护”。
如果你是一位视频Up主,你生产的每一个视频,都是拥有著作权的。
当你所拍摄、制作的视频内容,在未经你允许的情况下被他人发布、搬运到其他平台,甚至冒名发表、拿去盈利的时候,你就可以挥舞“著作权”的大棒,让偷你东西的人受到平台规则或者是法律的制裁。
这种情况下,你就是在行使属于你的“著作权”了。
很多我们常见的创作作品都是拥有著作权的,比如文学作品、美术创作以及电脑软件。我国的《著作权法》,也详细规定了受到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这其中,自然也是包括音乐作品的。
现在回到我们的问题:在视频中,使用一些热门的流行歌曲作为BGM,是否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
我的回答恐怕得是:对的。
当一首音乐被创作出来的时候,它也就拥有了著作权。这个著作权可能归属于音乐人或者是音乐人所属的公司,也有可能被转授给专业的版权管理机构,但一般有一件事情是可以确定的——
它不属于你啊。
(别打我)
所以,理论上,你使用任何一首“热门音乐”作为视频BGM,都是需要正式征得这个著作权的持有者允许的。
而且,你一般还需要为这个“允许”,付出一笔不菲的费用,从他们的手里购买版权。在一些国外的电影中,一首“热门音乐”的许可授权费用可高达数万美元。
但对于一位个体视频创作者来说,去向那些音乐公司、版权机构购买版权显然不现实。
网易云音乐上的“抖音排行榜”
你可能会看到各种各样的抖音视频、B站剪辑中,都使用了许多当下正流行的热门歌曲来做背景音乐,但也没见到有什么作者跑过来锤他们——
难道他们都跟原作者买了版权?
著作权人的“默许空间”
其实,判断你是否侵权的“锤”,其实并不是握在你自己手里的。
你需要了解的一件事情是:只有当作者(或者著作权人,就是版权拥有者)认为你侵权了,并且真的来找你追责了,你的行为才构成了这次“侵权”。
这种逻辑在涉及任何一种权利(如肖像权、名誉权等)的纠纷上都成立。比如说,有一个人“骂”你长得像吴彦祖,你会认为他侵犯了你的名誉权吗?不至于。
你不去找他的麻烦,他的行为自然也就不构成侵权行为。
《新警察故事》
而大多数时候,一个视频Up主,使用一首“热门歌曲”作为视频BGM,不被原作者锤的原因,大致也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作者不知道你用了,就没有找你。
作者知道你用了,但是觉得你可以用,就没有找你。
作者不知道你用没用,但是这个BGM大家都可以用,就没有找你。
归根结底,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作者没有找你!
第一种情况是最简单的。音乐作品的作者或者是版权方,很多时候是不知道到底有谁用了或者是没有用自己的音乐来当BGM的。
绝大部分体量没有这么大的个体Up主,其实都在这一种情况划定的“盲区”内,拥有了视频创作上相对的“BGM自由”。
而第二种情况是最常见的。大部分作者和版权方,其实对于一些音乐或者是视频素材的版权的管理,其实并没有那么“严肃”。
我们可以从视频素材的版权说起。
在B站,输入“漫威混剪”,你可能可以搜到成千上百个复仇者联盟的混剪作品。
电影片段和角色IP,固然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但即便迪士尼拥有地表最强的法务部门,也不会对这些Up主去一个个发律师函。
为什么?
因为对电影内容的混剪,某种意义上是对原作的“再创作”,是一种由粉丝群体发起并且能够显著扩大作品影响力边界的行为,官方不仅不会控制,反而甚至会有些鼓励。
比如,我们的@珞珈老师,就曾经制作过一个“大圣归来”的PPT模版,不仅受到了大家的欢迎,还获得了官方的转发宣传。
对于音乐也是一样。
版权拥有者很多时候是有让大家去使用他的作品当BGM的动力,因为爆款视频的传播能让音乐获得更高的知名度。
在国内外,也有许多歌曲的推广和宣传,是与各种视频媒介绑定的。
说唱歌手Lil Nas X的冠军单曲Old Town Road
最早就是在TikTok上“火”起来的
如果你对音乐的应用得当,还会对这首音乐的知名度与流行起助推作用,一般来说,即便是作者本人都不会有什么异议。
但“默许空间”本身并不是一种规则和规定。如果哪一天,这些BGM的作者心血来潮,是完全可以拉份名单,把所有自己看不爽的Up主都用维权的方式修理一顿的。
什么时候作者会找你?说不准。
但一般作者的默许,都存在这样三个非常重要的前提——
第一,作者没有说“不”。
所有默许的前提,都在于作者没有明确拒绝自己的音乐作品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被使用。如果你碰到了像下面这样比较死脑筋的作者,就必须要想办法征得本人同意。
第二,是你必须要给作者署名和曝光。
作者享有的署名权是独立于著作权存在的另外一种权利,也受到相关法律的保护。
如果你在使用一首音乐的同时,又不给予作者合适的署名,实际上是对作者劳动成果和智慧结晶的不尊重。
举个例子,在油管上,有许多音乐创作者,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