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国传统信仰以祖先神为主,看重的是人与祖灵的关系。当下我们所见祖先崇拜的显性具化形式就是牌位崇拜,人们将牌位视为死者的灵魂所在。而作为祖先凭附的对象,牌位在中国的发展历史悠久,它的由来、命名以及写法彰显了传统文化的厚重。尤其是在形制上,陶罐到玉柄形器到尸到木质牌位到纸质牌位,其演变形态更呈现多样化的面貌,这条物的叙事链书就了“拜祖”这一未曾断裂的文化观念史。
关键词:牌位;祖先;形制;拜祖;文化观念;
作者简介:吴玉萍,博士,华东师范大学民俗学研究所在站博士后,上海视觉艺术学院讲师。邮编:200241
中国人信仰鬼神,尤其是自己的祖先。在中国,人人崇拜祖先,亘古今而不衰。所以祭祖的礼俗,是家族组织中所最重视的,而这礼俗,行之又最普遍。如果说中国有宗教的话,那么,这种宗教,就是拜祖教。祖先崇拜在官方和民间都有着合法的地位,受到保护和支持。官方支持祖先崇拜的基本动机在于祭祀祖先有助于强化血缘家族体系,而血缘家族体系是维持正统的社会秩序的重要途径。显然,祖先崇拜有助于统治者维系社会的稳定,为此,在诸多宗教活动中,祖先崇拜活动一直很旺盛。不仅如此,祖先崇拜还有利于小家庭内部的团结。现代化社会,人们往往聚少离多,血缘亲情关系逐渐淡薄,而祭祖能将平时疏于联系的家族亲戚聚集在一起,恰是联络情感的好契机。
艾兰在《早期中国历史、思想与文化》中提到:“中国的宗教至少是建立在三个基本原理之上:人死后继续存在;对生者发挥力量以及需要从生者那里得到食物养料。”这三个基本原理决定了进行祖先崇拜时必须有一个可视物来联络生者与死者,因为人和祖先由于时空的关系无法直接对话,而人们在祭祀活动中对祖先又有所诉求,这个可视物,也就是祖灵的凭附物,方便了人们去进行一系列的宗教活动。其实,不单是中国的宗教,西方的宗教亦如是。十字架上的耶稣对于基督教的重要性不亚于老子之于道教的影响。
设立牌位作为祖先崇拜的主要传统形式之一,也可称为牌位崇拜。所谓牌位崇拜,就是把逝去的先人名字写在一个木板上,然后经过一个仪式认定,把祖先的灵魂招引于牌内而行祭拜之。这种将名字写在木板上当是较晚的牌位形式,在文字出现之前的大传统时代,牌位有一个漫长的演变史。
一、牌位概述
(一)由来
牌位起源于何时?我们现在看到的牌位是刻字的木质神位,在文字产生之前,人们一般都用神像(也说偶像)来代替。偶像是用陶、木等材料塑造神灵形象,用以代替神灵。这种做法产生于原始社会,至文字产生以后,才开始用神主牌位代替偶像。但偶像并没有消失,后世许多庙宇实际上是偶像与神主并存的。原始时代大约还流行过以茅草人代替神灵的风俗。这种风俗在古代祼祭礼中还有遗迹。古代宗庙祭祀灌郁鬯香酒以降神,这种做法叫“灌”,古书或写作“果”(假借字),或加示旁写作“祼”。祼神之法,把鬯酒浇在地上,或灌在束茅上,束茅即象征神灵。《说文解字》:“莤,礼,祭束茅加于祼圭,而灌鬯酒,是为莤。象神歆之也。”莤字经典多写作“缩”(假借字),本指用束茅滤酒,由于用束茅灌神的作法与缩酒相似,所以也称为“缩”。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有了影像技术之后,束茅被相片取代,遗照和牌位并列出现。
在台湾地区,关于牌位民间还有故事流传。从前有一个人叫丁兰。他的脾气很坏,对他的母亲很不好。因为他喜欢吃热的食物,他的母亲必须每天带着午饭到田里给他吃。假如她来得晚,他会斥责甚至殴打她。有一天,当丁兰要到田里去工作时,他看见一只小羊跪在地上吃奶,他非常感动,且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愧,因此决定从此之后要好好孝顺他的母亲。当天他的母亲提饭到田里时,又延迟了一些时间,当丁兰远远看见他母亲流着汗、气喘吁吁地前来,他马上跑去要为他粗鲁的行为向她致歉。没想到他的母亲看到丁兰急急赶来,想必她又要因延误而挨一阵打,索性丢下午饭转身而逃,丁兰跟着挥手大叫“别跑!别跑!是我的不对!”但他母亲因惊慌而认为他是追打而来,眼见前面无路可逃,只好跳入河中。虽然丁兰也跟着跳入河中要救母亲,无奈水势汹汹而不见母亲的人影,最后只捞到一块木头,他悲伤地带着这块木头回家,将它奉为其母的牌位,每天以食物供奉,希望他的母亲能再活过来。在这个故事中,木头与逝去的人产生关系,并被视为祖灵的凭附物。
在中国,每个传统的中国家庭都是一个宗教的神坛,保留着祖宗的牌位、家庭供奉神明的画像或偶像。小家庭的祭祖,祭拜地点就在自己家中,祭拜的形式是供奉牌位,为此很多家庭都设有堂屋,但凡节日都会在堂屋烧纸祭祖。不仅是在小家庭中有牌位,宗庙祠堂中也有祖宗的牌位。大到国家,小到家族,宗庙祠堂里面都会摆放历代先人的神像和牌位。尤其是西周之前,宗庙的祭祀先祖要比家庭祭祀先人更为重要。不过这种情况在周秦之际发生了变化。周秦之际中国宗教变革的核心是祖先崇拜内部的演化,而这一变化最直接的表现则是祖先崇拜中心逐渐由宗族祖庙迁至家族墓地。祖先崇拜中心的转移一方面联系到社会结构的变化,另一方面又决定了宗教艺术的功能、内容及形式。因此,牌位也从宗庙祠堂转移到个体家中。祭祀有血缘的先人比祭祀共有的祖先更为重要。不过随着寻根文化的盛行,公祭越来越普遍,如公祭轩辕黄帝、公祭孔子等。
(二)命名
关于牌位,有好几种称法,如神主、神像、版位、灵位等。《后汉书·光武帝纪上》记载:“是月,赤眉焚西京宫室,发掘园陵,寇掠关中。大司徒邓禹入长安,遣府掾奉十一帝神主,纳于高庙。”李贤注:“神主,以木为之,方尺二寸,穿中央,达四方。天子主长尺二寸,诸侯主长一尺。”这里的神主类似后来的祖宗牌位。还有就是“版位”。《事物纪原》中对它的解说:“《宋朝会要》曰:景德,一年九月二日,上封者言郊立天地神位不严,望令重造,诏王钦若详阅修制。黑漆黄字,第三已降,黑漆朱字。天地祖宗为一匣,余十二位为一匣。即今之神位版也。”虽然在形制上,神主和版位有区别,但是功能属性当为一致。
因为神主的特殊功能,古代行军打仗,有携神主同出的例子。在历史文献中,社还跟神主牌位有关,这点为在“社”行杀戮设立了最基本的前提。因为一个国家行军打仗在外,行军所到之处并不一定就有社或者说自己的社,社作为固定的建筑不可能随行,用神主牌位来替代,再合适不过。如《论语·八佾下》记载:“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杨伯峻先生在《论语译注》中对于“社”的解释便是:“土神叫社,不过哀公所问的社,从宰我的答话中可以推知是指社主而言。古代祭祀土神,要替他立一个木制的牌位,这牌位叫主,而认为这一木主,便是神灵之所凭依。如果国家有对外战争,还必需载这一木主而行。”杨伯峻在这里的解释提到了木主随军队出行,这就是在社对奔北者行杀戮的一个前提。这就跟迁庙之祖主一个道理。其他的还有《孔子言行录》中:“社:土地神。古代建国必立社,用以祭祀土地神,并作为一个国家的象征。立社时用木制成一个牌位,称为主,被认为是神灵所凭依的对象。”洪迈在《容斋五笔》中记载:“三代所奉社,其亦以松、柏、栗为神之主乎?非植此木也。程伊川之说有之。”用神主牌位代替社,这体现了古人对于仪式的重视,不会因为不方便而舍弃仪式,相反还会另寻他法去完成不可或缺的仪式。
有一种现象值得一提。家神牌位在“文化大革命”时曾消失一段时间,尤其是“破四旧”的时候,那时家神牌位基本被取缔,只能挂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以及毛泽东的画像。“文化大革命”后,家神牌位恢复,但是在很多地方,人们并没有及时把毛主席的画像撤下来,而是同牌位并列出现在神位上。于是渐渐演变出传统家神牌位和毛泽东像两种符号同时出现在神坛上的现象。所以这里又涉及一点,即牌位并不一定是祭亡人。比如说宋代,佛教禅宗采用牌位有两种形式:一是为死者用,一是为生者用。为死者用的是往生牌位,大都用黄色纸张,僧尼为此牌位的亡人们行法事,帮助超度,以使亡灵们早登西方极乐世界;为生者用的是消灾牌位,也是此人的禄位,大都用红色或粉红色纸张代替木质牌位,僧尼为此牌位主人行法事,以求诸佛菩萨帮助此活人,使其消灾免难,事业发达,凡事顺利。
(三)写法
《辞源》中的“昭穆”词条释义中记载了关于宗庙祠堂中牌位的位置次序:“古代宗法制度,宗庙或墓地的辈次排列,以始祖居中。二世、四世、六世,位于始祖的左方,称昭;三世、五世、七世位于右方,称穆,用来分别宗族内部的长幼、亲疏和远近。”至于个体小家庭家神牌位的写法,一般也是分三竖行,左右两边分别写着“某氏门中宗祖”和“司命土地六神”的字样,字体较小,抬头较低,中间的6个字“天地君亲师位”(也可能是“天地主亲师位”或“天地国亲师位”)。“天地君亲师”不仅字体较大,而且作为牌位的主体部分,要字正有力、顶天立地。这种传统在四川南部至今还有保留。(图1)
设立牌位时,具体的写法也有很多讲究。在中国传统社会,夭折的以及未婚的女性牌位不能出现在祖先崇拜的活动中,有的甚至不能设立牌位。但是随着社会的进步,这一现象逐渐消失。笔者在江苏苏中地区进行了田野调查,牌位写法根据设立的对象不同有着显著的区别,这里略加举隅。
图1四川泸州市叙永县水潦乡海涯彝族村村民家供奉的家神牌位。2016年吴玉萍摄
首先是子女给父母立牌位。子女为父母设牌位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家中有比父母更高辈分的人在(如爷爷、奶奶、外婆、外公中有一人在),父母先走一步时,在牌位前写“先考”代表父亲,在牌位前写“先妣”代表母亲;第二种是父母过世时,家中没有比父母更高辈分的人在世,同时已经有孙子辈时,在牌位前写“顕考”“顕妣”。“先”与“顕”用于区别长辈“在”或“不在”。
其次是夫妻间设立牌位。丈夫给妻子设立牌位时,倘若妻子已经生育,那么牌位的写法是“先室×(夫家姓)母×(自己姓)氏”;倘若妻子未生育,那么牌位的写法是“先室×(自己姓)氏”,不再出现×母字样。相反,妻子给丈夫设牌位时就比较简单,不会有是否生育的区别,直接是“先夫×公”。这也折射出传统家庭中,女性生育的重要意义。
除了上面两种较为常见的形式外,还有就是父母为子女、兄弟姐妹间设立牌位的形式。父母为子女设立牌位,可以直呼其名,不用避讳,通常都是“故男×××”“故女×××”。兄弟姐妹间设立牌位有一定的细化,兄、姐为弟、妹设牌位时,通常写“亡弟”“亡妹”;弟、妹为兄、姐设立牌位时则不能称“亡兄”“亡姐”,应当唤作“先兄”“先姐”以示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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