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共享农庄建设为载体赋能乡村振兴,推动高质量发展海南乡村发展的“共享”之道
海南日报记者 陈彬
乡村的吸引力在哪儿?海南共享农庄给出了答案:怡人的景观、美味的农家菜、精美的民宿和特色的农事体验,让越来越多的游客走进乡村,体验乡趣、找回乡愁。
2017年,海南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共享农庄,开展试点以来,共认定省级共享农庄60家,带动51个村集体年增收4064.68万元,为海南农村探索出了一条“绿水青山”有效转化为“金山银山”的实现路径。
2022年,全省共享农庄营业收入12.7亿元,接待游客总量315万人次,带动农户3万户、带动农民固定就业2.2万人。
共建
政府引导 企业带动 农民参与
蔬果采摘、农事体验、星空露营、篝火联欢、田园骑行……每逢节假日,三亚大茅远洋生态村里经常人气爆棚。
这个位于三亚市东北部的村子生态环境优美,散落着屋舍、良田、河流。但因山中闭塞,之前村民生活并不富裕,2017年大茅村的人均年收入仅为8620元。
丰富的热带农业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海南农村的最强优势和最大本钱。但由于农产品规模较小、加工业落后等原因,在很长一段时间里,这样的“优势”并未转化成农村发展的动能,这一“本钱”也未能让村民实现奔富的梦想。
海南农村发展,亟需走出一条因地制宜、打破常规的新路子。那么,突破口在哪里?
2017年,海南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共享农庄,正好契合了当年初中央提出的田园综合体概念。随后,省政府陆续出台《关于以发展共享农庄为抓手建设美丽乡村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支持共享农庄发展的十一条措施》等政策文件,为共享农庄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共享农庄是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在不改变产权归属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运用土地、农房等资源的租赁权和使用权,吸引市场主体、社会资本到农村,通过“企业带动—土地入股—农民参与”模式共同开发建设村庄。
正是在2017年,远洋集团以三亚市大茅村为先行试验区,投资建设海南省首个通过验收的共享农庄——大茅远洋生态村,带动大茅村民年人均收入从2017年的8620元增长至2022年的28500元,村集体收入实现三年翻一番,大茅远洋生态村共享农庄也成为国家级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
为支持共享农庄等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建设项目,到2022年,全省统筹了中央、省、市(县)三级财政资金22.32亿元,有效带动经营主体参与投资,近年来全省共享农庄累计投入121.09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6.62亿元,全省11个市县已将共享农庄发展内容纳入实用性村庄规划。
共享
三产深度融合 盘活农村资源
共享农庄的建设,如何实现高质量发展?核心之举在于“共享”,通过盘活农村生态资源和闲置资源,实现农庄共建、资源共享,推动乡村可持续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动动手指线上操作,就能认领一块地、认养一棵树。如今,海南共享农庄正帮助全国各地的都市人实现“田园梦”。
走进位于东方市的花梨谷共享农庄,目之所及尽是树形优美、枝叶婆娑的黄花梨树。农庄里有专门的认养区,认养人只需交付认养金,填写档案登记表、签订合同后就认养成功了。
曾经,黄花梨种养交易面临投资周期长、确权流转难、市场流通不畅等问题,制约了黄花梨产业的发展。为此,东方市创新推行黄花梨树种养交易制度,制定“1+N”制度体系,构建“一树一证一码”交易监管体系,畅通了黄花梨树等珍稀树种的合法交易途径。
而在白沙五里路茶韵共享农庄,可以认养的树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