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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不包含1、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游览过程中缆车索道游船费、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2、行程中发生的客人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酒水饮料费、个人伤病医疗费等)。3、航空公司临时增加的燃油附加费。4、不包含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航空保险费,强烈建议出行游客购买个人旅游意外保险,具体保险险种请在报名时向销售人员咨询并购买。 5、不含广州市区到广州白云机场接送。6、娱乐项目(景区特殊娱乐项目如:景区游船,漂流,越野车,骑马,歌舞晚宴,特色餐,歌舞表演以及个人消费项目等除外)不算自费景点。查看全部内容
预订须知一、报名参团须知,请认真阅读,并无异议后于指定位置签名确认:1、本产品供应商为:海南风光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许可证号:L-HAN00031,联系电话020-83371233。此团2人成行,一家一团。为保证游客如期出发,我社将与其他旅行社共同委托海南风光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组织出发。此团由海南风光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委托旅游目的地具有相应资质的地接社承接本旅行团在当地的接待业务,地接社的相关信息、委派的导游姓名和电话,以及具体车次时间、最终行程(游览顺序)及入住酒店的具体名称等信息,一并在出团前派发的出团通知书行程表中告知,客人对此表示同意。2、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因台风/大雨/大雾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旅游者不能出行或当地滞留的,旅行社会协助客人采取相应的措施,为此而增加的食宿、高铁退票改签、航班退改等费用,均由旅游者承担。3、此线路均提前5天或以上订购机票、酒店、车辆、门票等,如客人报名后退团(含改期,改线,更改登机姓名或证件号码等),根据合同的扣款标准,我社将扣除实际损失费用(机票、火车票、门票、酒店、车费分摊等,我社不提供机票报销单据,客人可自行前往航空公司办理),特此说明。4、本行程为参考旅游行程,我社可以根据旅游目的地实际情况,在保证行程景点游览的前提下,对景点游览的先后顺序作合理的调整。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塌方、大雪塞车、天气、航班延误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游览或缩短游览时间,不视旅行社违约,未能完成游览的景点我社只按旅行社协议门票价格退还。5、请客人报名时确认行程,如若因客人自身原因(含感冒等原因,导致身体不适合继续行程)中途离团或放弃游览景点(含赠送项目)的,我社视客人自动放弃行程,我社不退返任何费用;客人擅自、强行离团或不参加行程内的某项团队活动时(含酒店、用餐、景点等),请游客注意人身及财产安全,发生此类情况一切后果请客人自行承担,客人离团期间的一切行为责任游客自负。6、免费景点及赠送项目如发生优惠、免票、自愿放弃或因航班时间、天气、政策性原因关闭或预约问题等原因导致不能赠送参观的,敬请谅解,我社不退任何费用。旅游者参加属于高风险性游乐项目的,敬请旅游者务必在参加前充分了解项目的安全须知并确保身体状况能适应此类活动;如旅游者不具备较好的身体条件及技能,可能会造成身体伤害。在参加此类活动时应当购买相应的个人意外保险。如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旅游者意外伤害,旅行社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7、海南地区是旅游度假城市,硬件及软件服务均与沿海发达的广州存在一定差距,请团友谅解。如遇旺季酒店房满或政府征收等情形,旅行社会另外安排至不低于所列酒店标准的同类型酒店。8、公园、博物馆、展览馆、体验馆、制作工场附设商品销售为景区设施,仅供了解当地特色文化之用,游客购物为个人自主行为,游客因购物产生的纠纷与本社无关,敬请注意。9、行程服务项目特别约定及说明:A.为了确保旅游顺利出行,防止旅途中发生人身意外伤害事故,请旅游者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如存在下列情况,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1)传染性疾病患者,如传染性肝炎、活动期肺结核、伤寒等传染病人;2)心血管疾病患者,如严重高血压、心功能不全、心肌缺氧、心肌梗塞等病人;3)脑血管疾病患者,如脑栓塞、脑出血、脑肿瘤等病人;4)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肺气肿、肺心病等病人;5)精神病患者,如癫痫及各种精神病人;6)严重贫血病患者,如血红蛋白量水平在 50 克/升以下的病人;7)大中型手术的恢复期病患者;8)孕妇及行动不便者。B.未满 18 周岁及老年旅游者预订提示:1)未满 18 周岁的旅游者请由家属陪同参团,因服务能力所限,无法接待 18 周岁以下旅游者单独报名出游,敬请谅解。2)70-80周岁人群需提交三甲医院的体检报告且有 70 岁以下家属陪同,需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