陲政发〔2021〕23号
安陲乡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广西“三月三”假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村民委,乡直各单位,各生产企业:
2021 年“壮族三月三”将至,根据融水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通知,2021 年“壮族三月三”假期即 4月14 日(农历三月初三)、15日(农历三月初四)放假。根据4月12日全区安全防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切实做好“壮族三月三”假日期间安全防范工作,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各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自治县党委、自治县人民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高度重视“壮族三月三”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确保“壮族三月三”期间安全平稳。各单位、村委要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情况,对“壮族三月三”和清明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研究部署,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导服务,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不麻痹、不厌战、不松劲。各单位负责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防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各领域安全监管
(一)住房危房领域:要加强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全面开展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等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村寨防火及森林防灭火方面:“壮族三月三”期间加强村寨防火和森林防火的宣传和排查工作,督促群众做好安全用火用电,通过网络、村寨广播、入户宣传的方式向群众宣传消防知识,特别针对重点人群如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等进行重点监督,通过“人盯人”的方式加强防火,确保村民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三)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业务工作。认真做好“壮族三月三”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严禁超载、超速和无证、无照运营,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船),严厉查处无证驾驶、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农用车、摩托车、自用船、渔船等非法载客行为,杜绝乘客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搭载客运交通工具。运输企业、客运站点要加强客运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尤其是要及时查纠农用车、摩托车等非法载客行为,要加强重要时段、重点路段、重点区域防控,制止非法运营车进行祭祖、扫墓活动,确保“壮族三月三”期间交通运输安全。
(四)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壮族三月三”期间是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各村和各单位要扎实做好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严防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分包转包、“三超一改”等行为,严格落实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和零售店(点)“两关闭”“三严禁”措施,坚决杜绝批发企业向无证零售店(点)配送产品、零售店(点)“下店上宅”现象。要保持高压态势,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储存、经销和运输烟花爆竹活动,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五)加强其他高危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各村和各单位要继续加强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等其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整治一些部门和单位落实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不到位、树立新发展理念不到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以及隐患排查不全面不深入扎实、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不力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要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六)汛期期间安全提醒。汛期间我乡面临严重汛期灾害,“壮族三月三”期间正值雨季,强降雨易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各村委应强调汛期灾害安全隐患排查和消除,保证我乡人民渡过一个安全的假期。
三、加强值班值守,强化应急管理
“壮族三月三”期间,各有关部门和村委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重要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完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机制,发生突发事故灾害,立即处置并及时报告。各级消防救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和企业专业救援队伍要时刻保持应急状态,按照县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部署,针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大活动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前置救援力量,做好装备物资准备,发生险情第一时间有效处置,把损失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请各村、各单位于2021年4月13日将节假值班安排表发到乡党政办,乡政府24小时值班电话:0772-5948011。
安陲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安陲乡党政办公室 2021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