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现存的战国量(容)器尚不能为我们全面、准确地还原各个区域的量制,但它们是我们接近这一历史真实的重要实物资料。在对过去的量制进行梳理时,除了参考量器实物外,刻有容积信息的陶容器、青铜容器也是非常关键的线索(表2-1)。我们以地图的形式(表2-2)对战国时期各地区的量制进行简单示意。若是把各个量器的容积暂按照秦、齐区域的标准折合成每升来看,可得单位量值在200毫升上下,只是不同国家之间仍然存在差异。
了解当时中国各地度量衡的错综复杂,或许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度量衡改革统一的必要性,但单从度量衡史的角度来理解方升制造的原因以及意义仍是不够的。《管子•国蓄》中提到:“利出一孔者,其国无敌;出二孔者,其兵半屈;出三孔者,不可以举兵;出四孔者,其国必亡。”管仲认为,如果百姓可以获取利益的途径只有一个,那么整个国家便能拧成一股绳,变得无敌。《商君书•农战》中也能找到相同的观点:“民见上利之从壹空出也,则作壹;作壹,则民不偷营;民不偷营,则多力;多力,则国强。”在商鞅看来,引导秦国百姓万众一心去做一件事可以强秦。他不认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治国理念,而是坚持“以农战为本,赏刑为用,而法治为体”,其变法十分重要的一项举措便是重本(农)抑末(商),发展农业而抑制工商业。他开阡陌封疆,实行土地私有制,开垦荒地,集全国之力走农耕之路发展秦国的生产力。实行平等的赋税、统一度量衡的举措其实都是鼓励农耕的必要手段:为了使全国的精力专注于农耕,秦国亟需一个公平的标准来帮助农民计算他们的土地面积,并且规范赋税等经济交换行为。这个“标准”便属于我们所说的法治。历史上官吏利用度量标准的不规范与百姓争利的事端屡见不鲜,而商鞅正是通过国家立法来保障农民的利益不受官吏的剥削,所谓“治法明,则官无邪”。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从战国七雄脱颖而出兼并天下, “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将秦国的法制推行至了全国。过去多年的考古挖掘中,除了陕西、甘肃的许多秦国旧址外,齐国、赵国、越国的故地,以及内蒙古赤峰市,哲里木盟的古城遗址也都有秦代度量衡器的出土,正是商鞅为秦始皇“皆令如秦制”奠定了基础。而后“汉承秦制”,汉代的度量衡是秦代的延续和发展。西汉时期,刘歆整理了秦汉以来的度量衡制度,后被班固选载入《汉书•律历志》,成为我国第一部度量衡专著。一直到今天的中国,虽然单位值随着历史的变迁而改变,但是基本单位以及进位关系则被今天的我们所继承。两千多年前由商鞅所确立的标准仍然在发挥着它的作用。
本期撰稿编辑:秋慧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