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因不可抗力或者旅行社、旅行辅助人(公司)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意外事件须变更,调整原定旅游行程的,按《旅游合同》变更的相关约定处理,以上行程仅供参考,请以出发通知行程为准。2、以上行程的靠岸及离岸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改动,具体以船上发布的具体内容为准。3、行程中到港城市的描述并非岸上游项目的内容。4、以上时间均为当地时间。
重要条款1、关于签证材料大陆客人参加去日本的航次:a)中国公民持本人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从返回出发地当日起6个月以上有效期)。此航次办理游轮船舶观光上陆许可证。如有需要,个别敏感地区客人可能会要求您增补其他材料、担保金或予以劝退,敬请谅解。b) 凡持有日本在留卡/永.久居民卡的客人在乘坐游轮入境日本旅游时,须携带护照和在留卡,并通知船上工作人员其在留或永.久居留者身份。若未携带在留卡或未及时通知船上工作人员,将会导致日本出入境管理局拒绝该游客的登陆许可,也可能导致在留卡失效。c)非中国大陆国籍:客人相关签证事宜需自行确认,gang澳台客人须持有效的回乡证或台胞证,外国籍客人须持有再次进入中国的有效签证,如自备签证,请自行确认签证的有效性,以免耽误行程!如果因个人证件或签证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出入境的,一切费用不退,以及因此产生相关费用均由客人自行承担!自由行客人请办理日本个人旅游签证*2、关于取消:支付定金日至开航前60天前(含第60天)内通知取消,收取200元/人损失;若在开航前59天至41天(含第41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20%;若在开航前40天至28天(含第28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40%;若在开航前27天至14天(含第14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60%;若在开航前13天至7天(含第7天)内通知取消,收取团款的80%;若在开航前6天(含第6天)内通知取消,或没有在开航时准时出现,或在开航后无论以任何理由放弃旅行的,其必须支付全部团费。3、特殊人士①孕妇:游轮规定,由于游轮上没有装备帮助孕妇或分娩人士的设施,故将不接受在航程开始时或航程进行中,会进入或已进入怀孕第23周的孕妇游客的预订申请。未超过23周的孕妇报名,请提供医生开具的允许登船的证明并填写健康问讯表,允许登船证明请随身携带,健康问询表请于登船当天在码头填写签字,并且游轮公司保留拒绝此客人登船 的权利。②老年人士:70周岁以上老人参团,必须有直系亲属陪同,并提供JK证明,并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