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办好学前教育”目标要求,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文件精神,促进幼儿园办园水平提升、教育质量提高,推动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发展。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决定举办“张謇杯”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
展评活动坚持公益性原则,不收取幼儿园和个人参评、参展等费用,要求按属地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单位组织参评参展。届时,自治区教育厅将组团参加展评活动。现在全区范围内征集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参赛作品,本次展评活动具体工作由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承担。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自制玩教具活动促进幼儿教师专业技能发展。
二、组织领导
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牵头,教育装备技术部门具体负责。广泛发动本地幼儿园积极参与展评活动,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工作。
三、评选范围
(一)申报作品须为幼儿园教育教学活动中正在使用,由幼儿园教师自己设计并简单制作,或对工业化产品进行改造的玩教具,还包括运用无须制作能体现教育与游戏功能的自然材料和日常材料。工业化生产的玩教具不在本次评选范围之内。
(二)属于以下任一条的作品将不被接受参加本届活动:
1.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有抵触的作品;
2.涉及食品、药品试剂和饮食安全类的作品;
3.造成污染的作品,破坏环境的作品,有害于动植物保护、文物保护的作品,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作品;
4.与GB6675-2014《玩具安全》及相关玩具安全标准(规范、要求)相违背的作品;
5.曾获得往届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一、二、三等奖的作品。
四、作品类别
(一)科学类(KX);
(二)益智类(YZ);
(三)建构类(JG);
(四)运动类(YD);
(五)艺术类(YS,包含美工、音乐);
(六)综合类(ZH,包含语言阅读、角色表演、社会等)。
五、奖项设立
展评活动设立优秀自制玩教具作品奖,从教育性、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趣味性、简易性、安全性、特色性、环保性等几个方面进行评价。突出教师根据教学需要创新设计开发玩教具,并利用其开展特色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促进教学质量提升。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将组织专家对所报作品进行初评,对符合条件的参评作品分别评出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为申报作品总数量的5%、15%、20%。
六、申报要求
(一)每个作品类别最多推荐6件,每件作品只能申报一个作品类别。
(二)每位作者最多申报2项作品(含合作的作品)参评。
七、材料提交
(一)填报2018“张謇杯”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参评作品申报表(附表)。
(二)利用参评作品开展游戏活动的案例视频。视频要求采用 mp4/mov/avi/rm 格式,分辨率不低于720P,包含声音,时间不超过10分钟。视频应注意保护幼儿肖像权。
(三)参评作品照片及电子文件。能反映作品全貌及重要细节,照片或图片建议采用6寸大小;照片、图片电子文件采用 jpg/png/bmp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文件大小不小于 1MB。
(四)其他可证明作品水平的资料,如已获奖励、专利等复印件。
八、申报方式
征集工作采用网络申报方式。参评作品作者需将申报材料打印(所有纸制材料一式2 份,参评作品申报表、案例视频、照片、图片、作品证明资料等电子文档光盘或 U盘刻录1套),按要求经所有作者本人签字,所属单位及相关主管部门加盖公章。不接收幼儿园或个人单独邮寄材料,邮寄材料需注明:2018“张謇杯”全国幼儿园优秀自制玩教具展评活动申报材料。
各盟市务于2018 年5月31日前提交参评材料。材料接收单位:内蒙古教育装备技术中心,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邮编:010011,联系人:张俊平、朝格图,电话:0471-2856090,传真:0471-2856088,邮箱:41922877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