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作为濒江临海的超大城市,人口、建筑、产业高度密集,易受极端天气影响。台风来临如何气象防灾减灾?超多高层建筑如何进行气象梯度观测?村民的房子如何防雷?
记者从市气象局了解到,《上海市气象条例》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0月颁布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同时废止。新发布的《条例》共七章四十一条,分为总则、气象设施建设和管理、气象预报和预警、气象灾害防御、公共气象数据开发和应用、法律责任、附则。
其中提到,依法推进气象设施建设,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规划源头上,要求市气象主管机构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编制本市气象设施建设规划,共享气象设施设置情况;公共安全性上,明确轨道交通、跨江(海)大桥、港口、架空输电(油、气)管线等易受气象条件影响的重点区域、设施的气象设施布设义务;气象梯度观测要求上,结合上海超高层建筑较多的特点,明确超高层建筑设施的布设要求。
提升气象精细化服务水平,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条例》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就进一步优化完善气象服务提出要求:加强专业气象服务,要求气象台站为交通、旅游、教育等行业以及公用事业保障、防汛指挥和应急抢险提供专业性、针对性更强的气象服务;增加特殊气象服务,聚焦进博会等重大活动以及交通安全、农业生产等需要;在紧急情况下,电信企业应当及时、准确、无偿向用户发送相关信息,进一步广泛、快速、便捷传播预警信息。
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保障城市安全运行。例如,在国家规定基础上明确雷电防护安全的具体要求,并针对农村村民建房防雷安全空白作出规定;结合上海气候特点增加防风管理要求,规定对于建(构)筑物、树木以及户外设施应当做好巡查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为更好推进气象数据开发利用,《条例》还以专章形式规定:在气象数据开放方面,明确按照气象数据开放目录,依托国家和本市规定的数据资源平台向社会开放公共气象数据。
下一阶段,上海市气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配套规章制度及政策措施,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
周到上海 作者:徐妍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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