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就文物出境、文物暂时进境手续办理答问
我国不限制文物进境,但对文物出境实行严格限制,并且实行文物出境许可和申报制度。
问:文物出境应办理什么手续?
答:根据《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以及《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文物出境应办理鉴定审批和海关申报手续。文物出境许可证和文物出境鉴定火漆标志是文物出境的主要凭证。
文物出境主要办理的手续有:
一是出境前报国家文物进出境审核机构审批。托运、邮寄、携带文物出境前,必须报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文物出境鉴定站审核。文物出境鉴定站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鉴定,作出是否准许出境的决定。属于禁止出境文物的,除依法出境展览或者因特殊需要经国务院批准出境的以外,一律不准出境;属于限制出境文物的,经审核可以出境的,钤盖出境鉴定火漆标志,发给文物出境许可证,并可以指定文物出境的口岸。
二是出境时向海关申报。海关收到文物出境申报后,对出境文物进行查验,凭文物出境鉴定火漆标志和文物出境许可证验放。未按照国家文物出境鉴定站指定的口岸出境的,海关不予放行。
问:文物暂时进境应办理哪些手续?
答:暂时进境文物是指因修复、展览、销售、拍卖等原因暂时携带、运输、邮寄文物进境,待有关活动结束后复运出境的文物。文物暂时进境应办理以下手续:
一是进境申报。文物持有人应向海关书面申报,并报明有关文物需要复运出境。进境地海关将有文物施加封志后,交由文物持有人送往国家文物局指定的文物出境鉴定站办理复出境手续。
二是文物鉴定部门审核、登记。文物鉴定站查验海关封志完好无损后,对每件暂时进境文物标明文物暂时进境标识,并登记拍照。暂时进境文物复出境时,由原审核、登记的文物出境鉴定站核对入境登记拍照记录,查验文物临时进境标识,核对无误后标明文物出境标识,并发给文物持有人文物出境许可证。
三是出境申报。火漆标识和文物出境许可证是文物出境的重要凭证。暂时进境文物复运出境时,文物持有人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海关凭上述火漆标识和文物出境许可证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