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位成都市的网友向相关部门咨询,自己如果利用上下班时间在相关平台上发布顺路行程,每天不会超过两单,这种做法在成都范围内是否合法。
四川省成都市交通运输局回复:
一、 自用车可以在本市开展私人小客车合乘(俗称顺风车、拼车)服务。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规定,私人小客车合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
二是由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
三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
二、合法的顺风车属于非营运性质,开顺风车服务的驾驶员和车辆不需要办理网约车相关营运证件。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交办运〔2018〕119号)规定,服务平台参照出租汽车驾驶员背景核查和监管有关要求对申请从事私人小客车合乘服务的驾驶员一律进行背景核查;
二、 目前我市暂未对顺风车接单量有明确规定。如果从事顺风车服务的驾驶员或平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置。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