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1日,商务部等14部门办公厅(室)公布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地区名单,新疆作为唯一沿边省区位列其中,该项试点工作对促进新疆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高质量建设意义重大。乌鲁木齐海关对标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内外贸一体化重点任务,找准工作结合点、发力点,制定出台《乌鲁木齐海关促进新疆内外贸一体化发展四十条工作措施》。
一、推动内外规则对接
推动内外贸法律法规、准入标准、制度规则等研究工作,建立法规政策清单,为内外贸企业一体化发展提供法规政策保障。
1、积极推进技术性贸易措施评议基地建设,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加强对欧亚经济联盟、欧盟、RCEP等区域标准、规则的收集分析,与有条件的企业、行业组织、专业机构等合作开展国内国际标准比对研究工作。
2、积极与新疆周边国家相关部门开展动植物安全、食品安全国际技术、标准交流合作,深入研究中亚国家动植物及其产品、食品安全监管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认证检测,指导企业解决涉及检验检疫方面的问题。
3 、推进内外标准互认,促进内外市场联动。支持采信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第三方合格评定服务机构为内外贸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指导企业在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方面强化国际国内接轨,主动开展业务培训和政策服务。
4 、加强内外规则对接。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推动高水平制度型开放,深度融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国际合作,支持企业开拓国内国际两个市场。
二、推动平台作用发挥
进一步拓展综合保税区、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监管仓库等各类平台功能,丰富业态模式,充分发挥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作用,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提供便利的硬软平台条件。
5 、持续推动综保区注册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委内加工、便利化内销等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统筹利用好各类进境指定监管场地,扩大粮食、新鲜水果、肉类、冷鲜牛羊肉、冰鲜水产品、活畜等进口规模,研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