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客乘搭我司高速双体客轮可免费携带不超过4公斤的随身行李(其体积不超过0.028立方米)。超出上述规定的行李,须经承运人员同意才能办理行李托运手续,并按规定标准支付行李托运费;
2.每位持经济舱船票旅客可免费托运23公斤行李,持头等舱或贵宾房船票旅客可免费托运35公斤行李(婴儿票除外),超出重量部分按每5公斤人民币20元计收;
3.托运行李的体积限制:长+宽+高≤158厘米。超出体积部分按每0.1立方米人民币22元计收;
4.机场航线之行李托运收费仅为船程收费,不包含航空公司所收行李超重费。
5.航线时间存在因为天气情况或繁忙时段调整的可能,请遵循最新安排,请谅解;
6.所有订票內容以船公司电脑售票系統为准;
7.所有服务接受船公司承运条款和相关细则约束;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有臭味、恶腥味和国家禁止运输等物品及生死动物上船;
9.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或承运人责任导致船期取消的,请在通告后的一个月内,持客票到原售票处办理退票或改票手续;
10.如乘客不符合乘船要求被遣回,船公司保留权利要求乘客自行负责有关香港机场管理局向船公司征收的港币2500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