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的正式落地,一方面是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重要体现,另一方面也擘画了河套合作区的发展使命、基础禀赋和未来方向。
关联内容加快建设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30条”规划未来蓝图港校硬科技创业缘何偏爱河套?南财记者对话深港科技合作促进会会长邓小昆对话河套科创企业创始人:河套合作区规划落地,资金、技术、人才利好不断8月29日,由国务院印发的《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公布,明确提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极点,将河套合作区发展成为“世界级的科研枢纽”。《规划》的落地,一方面是深入实施《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重要体现,另一方面也擘画了河套合作区的发展使命、基础禀赋和未来方向。
科创合作区定位明确
《规划》从“深港科技创新开放合作先导区”“国际先进科技创新规则试验区”“粤港澳大湾区中试转化集聚区”三个方面阐述河套合作区发展定位,并从协同香港推动国际科技创新、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中试转化基地、构建国际化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打造汇聚全球智慧的科技合作平台等多个层次部署主要任务,彰显河套作为科技创新合作区的明确定位。
河套合作区的定位,充分考虑深港两地发展需求和互补作用。深圳作为国家科技创新中心,拥有众多国际一流科创企业,背靠全国庞大市场,目前正致力于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希望进一步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香港拥有众多高校和科研机构,正致力于通过“再工业化”和发展“北部都会区”,期待以创新科技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培养以创科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动能。深港之间对构建开放型协同创新共同体提出了迫切需求,亟待在科技创新要素跨境流动、资源开放共享、科技产业协作方面实现突破。
河套合作区的定位,有力填补粤港澳大湾区合作平台一项空缺。与广东现有的横琴、前海、南沙三大战略平台不同,河套合作区是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纲要中唯一以科技创新为主题的特色平台。相比以往的政策配套,《规划》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河套合作区建设作出重大部署,进一步明确了制度及规则创新空间,允许深圳在人才税负、职业准入、科研立项、知识产权纠纷、金融监管等方面,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可以说,河套合作区承载着对接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