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非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如在预定抵达后14 天内曾到访任何海外地点,均不得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
所有未接种疫苗的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在预定抵达后14 天内曾到过任何海外地点,均不得进入香港特别行政区。
因健康原因无法接种或只接种部分疫苗的香港特区居民,必须携带由认可医疗服务提供者发出的证明文件。(更新截至2023年3月31日13:29)
隔离政策规定所有旅客必须在抵达后的第5 天和第12 天在指定设施进行为期14 天的隔离、每日快速抗原检测(RAT) 和基于PCR 的核酸检测。完全接种疫苗的旅行者只要满足某些要求,就有资格提前解除隔离。
疫苗接种要求所有旅行者必须携带有效证明,他们已使用当地政府认可的COVID-19 完成了完整的疫苗接种方案。
核酸检测要求所有获准入境的旅客都必须携带在出发前48 小时内使用基于PCR 的核酸检测出具的COVID-19 阴性结果证明。
具体香港入境规定可参考以下详细指南:
2024最新香港入境指南(最新规定+核酸检测/隔离政策+所需文件+流程)目前香港疫情形势特别严峻,每日上万新...3366661最新香港转机政策
香港机场管理局宣布由2023年4月1日起,恢复香港国际机场的航班接驳及过境服务。乘客需确保其行程符合机场管理局的特定过境要求(下文详解)。
另外,所有来自海外国家及台湾地区的乘客都必须提供2019冠状病毒病的阴性检测结果证明,而检测样本须在前往香港的航班预定起飞时间前48小时内采集,才符合於香港过境的资格。即使最终目的地没有出发前检测的要求,乘客仍须进行检测。
由2023年3月29日起,经香港国际机场前往中国内地及澳门的离境旅客,在办理有关航班的登机手续时须持有额外的快速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该额外快速核酸检测须在航班预定起飞时间前八小时内在香港国际机场的指定检测地点进行。为确保取得阴性检测结果后有充足时间完成登机及清关等手续,相关离境旅客应预留充足时间,于航班预定起飞时间最少五至六小时前抵达机场以进行检测,以免延误行程。
以下是香港机场特定过境要求汇总:
过境香港(1)一般过境要求乘客在下列情况下将可以过境香港:
行程包含在单次预订中;
符合最终目的地入境要求;
在出发地获得转乘航班的登机牌,且已把行李托运到最终目的地
转机时间在24小时内
(2)从中国内地出发来港转机从中国内地城市出发的乘客如符合上述要求及最终目的地检疫要求,可经香港国际机场转机或过境。
前往中国内地各城市的转机或过境服务仍然暂停。
香港国际机场海天客运码头的海空联运服务(大湾区至香港)维持有限度的运作,但空海轮渡服务继续暂停。
(3)从所有海外地区及中国台湾来港转机所有从海外地区及中国台湾出发的乘客都必须出示以下证明方可获准在香港过境:
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结果呈阴性的医疗证明。该检测必须在来港航班预定出发时间前的48小时内进行。
一份显示该化验所受到认可进行检测的证明文件。出发前,请注意特定文件的要求。
入境香港(1)强制性2019冠状病毒病检测所有抵港乘客必须在入境及认领行李前,先接受新型冠状病毒检测
检测会在设于机场禁区内T1中场客运大楼的临时样本采集中心进行,乘客会在检测时提交鼻腔和咽喉合并拭子样本,由卫生署派驻中心的医护人员采集。乘客落机时,将获指引及协助。此外,乘客必须等候检测结果。
(2)入境及检疫措施入境限制过去14天来自或曾到过任何海外地方的乘客,如符合以下条件可获准入境:
已全面接种疫苗的香港居民;或
豁免接种疫苗要求的香港居民;或
已全面接种疫苗的外籍家庭佣工,并持有效工作签证及下列其中一项旅游证件:
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或香港身份证上具有:
i. “*” 符号、“ A”或“ R”标记
ii. “ C” 标记(须随附有效的工作签证或学习签证)
iii. “ U” 标记(注意:此类型的香港身份证持有人须在办理值机手续前获得香港入境处的批准)
香港特区护照
签证身份书
非香港居民将被拒绝入境
过去14天来自或曾到中国台湾的乘客可入境香港。检疫要求因疫苗接种状态而异(见下文)。
过去14天来自中国内地或澳门特区(见下文)并且没有去过任何其他国家/地区的所有乘客(香港居民及非香港居民,不论其疫苗接种情况)获准入境。
豁免入境限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乘客豁免入境限制:
外交/公务护照持有人(须遵守现行签证要求)
香港居民的配偶和子女
履行公务的地方政府人员
获香港特区政府批准进行抗流行病工作的人员
持有新入境签证来港工作、学习、建立或从事任何业务,或定居的乘客
检疫措施有关最新香港强制检疫规例,请浏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2019冠状病毒病专题网站。
香港转机疫苗接种要求由2023年2月24日起,除持有有效机票或登机证及有效旅行证件的真正离港∕转机∕过境旅客,或符合政府2019冠状病毒病专题网站(参见https://www.coronavirus.gov.hk/sim/vaccine-pass.html)内「疫苗通行证」附表2所载例外情况的人士外,只有符合以下疫苗接种要求的人士,方可进入机场客运大楼:
由2023年3月20日起:12岁或以上人士须已接种最少一剂疫苗;
由2023年4月30日起:18岁或以上人士须已接种最少两剂疫苗;12至17岁人士须已接种最少一剂疫苗,如已接种第一剂疫苗满六个月,则须已接种第二剂疫苗。
由2023年5月31日起:
12岁或以上人士须已接种最少两剂疫苗,如已接种第二剂疫苗满六个月,则须已接种第三剂疫苗。
乘客必须出示获认可的疫苗接种记录,该记录必须包括:
乘客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