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要求填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提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字相片技术要求》的照片及照片回执。
2、 未满十六周岁的须由监护人陪同申请,还须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或载有明晰关系的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交验监护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明,陪同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3、首次办理需本人亲自办理,持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再次签注的,可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遗失有效证件的,须提交单位遗失函。
5、身份证明材料(非广东省户籍人员在佛山办理,需一并提供佛山市居住证)
▶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单位意见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