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风水学说的影响也镌刻在传统村落的空间形态中。古村落选址讲究“负阴抱阳, 背山面水”, 村落的形态结构、建筑朝向讲究“得水为上”。大汲店的布局也打上了风水的烙印, 由于历史上作为驿站和具有丰富的水资源, 很是繁荣, 这也遗留下许多宝贵的文化遗产。大汲店村北望太行山脉, 三面环水, 村南流淌白草沟河, 北有两条季节性河流, 逢雨季来水自村西汇入白草沟, 水流相激, 蔚为壮观, 故有“大激店”之名。据考证, 古大激店之“激”字, 原取自水流相激之意。后来, 因白草沟水流丰沛, 村民自河中取水垂手可汲, 才渐渐有了现在的“大汲店”之称谓。
1.3 从古村落的社会形态来看
与现代社会“原子化”的分散社会关系不同, 在村落中, 人与人之间形成了紧密的社会联系, 它主要体现在同宗同源的血浓于水, 和谐互助的友邻关系, 人与人“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突、患难相恤”的传统道德准则。大汲店村这里的民俗文化丰富多彩。擎神会、散路灯、迎神赛社等民俗, 依然鲜活地留存于民间。
2.古村落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2.1 传统村落的“自然性损毁”
长期以来, 对传统村落稀缺性认识不足、保护乏力, 造成了乡土建筑“自然性损毁”。传统村落建筑的土木结构, 抗风雨侵蚀及灾害能力差。由于受到风雨侵蚀和洪水、泥石流、地震、台风等自然力的破坏, 众多已无人居住的民宅、祠堂面临着倒塌的威胁。一些民间民俗文化濒临消亡, 不少传统技能和民间艺术后继乏人, 面临失传的危险。
2.2 传统村落处于“老龄化、空巢化”的自然性颓废状态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 大量农村人口尤其是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外流, 农村常住人口逐渐减少, 很多村庄出现了“人走房空”的现象, 并由人口空心化逐渐演化为人口、土地、产业和基础设施整体空心化。传统村落的老龄化、空巢化, 使得传统村落缺乏维持自身发展的动力, 传统村落发难以为继。
2.3 现代文明对传统村落的“开发性损毁”
许多古村落周围的历史空间环境已被所谓的“现代建筑”空间所取代, 以往古老的空间格局和传统风貌荡然无存;在许多古村落的老祠堂、老民居之间, 都夹杂着一些新的建筑物;有些农民为改善生活居住条件, 随意翻建或修缮古屋古院, 把古栈道的路面毁坏铺成水泥路, 这在相当程度上减弱和破坏了村落的古朴风貌和历史氛围。随着被旅游开发人为的将民族村寨转化为徒有其表的商品卖场, 古建筑涂脂抹粉油漆彩化, 建农家乐、民宿、编造伪民间故事以及挂红灯笼的套路式开发。或者将古村落公园化建设, 把城市里园林小景的植物搬到了乡村。造成不少古村落整体景观不协调, 破坏严重, 丧生了原生态的美。
3.传统古村落价值保护的建议
3.1 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原则
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 不能独立于整个区域。古村落唯有在区域环境中才具有生命的活力, 才有可能不会成为区域发展的包袱, 而是当地规划中浓墨重彩的一笔。例如我们的调研地—保定市大汲店村, 该村在保护本村古建筑的同时, 积极融入区域规划当中, 与其邻近的生态园形成有机整体, 并在村内构建古巷商业街, 以配合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这在保护古村落的基础上对当地的经济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3.2 要遵循可持续保护与利用的原则
古村落的保护是一个长期的问题, 需要我们世世代代人的努力。除了建筑这样的物质性遗产, 还有非物质性的优秀文化遗产。充分认识到古建筑群的历史文化价值、建筑学术价值、独特生态价值, 这些都是需要我们继承与发扬的。保护要遵循历史的“真实性”, 风貌的“完整性”和生活的“延续性”。而在“利用”这一方面, 我们要将古村落推向市场。借鉴西方国家和北京、上海、乌镇、周庄等城市和地点的成功经验, 尝试着利用市场把那些沉睡的历史建筑盘活。比如鼓励民营企业介入, 按单幢进行保护性改造。建议出台相关规定。同时还要制定历史建筑保护性改造的相关制度, 以鼓励民营企业介入小片区的保护性改造;把政府在历史建筑的“保护、利用”中的作用缩小, 变“保护、利用”为“监督、管理”。
3.3 完善必要法律法规
在调研中, 明显感觉到关于保护古村落古建筑的法律条文的缺失, 这是导致古村落消失的重要原因之一。保护要分级进行, 通过由上到下加强保护古村落的宣传力度, 由行为意识上升到法律层面, 在村内部形成“村规民约”, 提高村民对古村落的保护意识, 极力纠正“古村无价值”的错误意识, 让村民学法、懂法、守法, 保护好祖先留下的遗产。同时, 保护也要以制度形式划分责任等级, 明确国家、地区、本地各方的责任范围, 防止责任空缺的出现, 形成严格的具有层次的保护机制。
3.4 注重乡村文化传承, 强化内涵文化特质
传统民俗文化是古村落的灵魂, 保护古村落应从传统生活方式、传统风俗 (生活) 习惯、传统节庆活动、民间活动和非遗的挖掘保护利用等方面入手。以人为本, 增强体验性等方式进行传统民俗文化的保护与开发。如通过传承人制度对非遗进行活态保护;整合文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和有特色的节庆活动, 穿插于古村落公共活动空间与旅游者进行互动;与高校合作, 打造特色民俗文化学术研究基地;建立古村落文化周, 通过原住民讲述故事、展示技艺、推出演出等。
3.5 古村落商业化开发利用要谨慎对待
在进行商业开发过程中要控制总体规模、空间布局、业态种类等, 控制低端重复不良竞争, 邀请专业团队对古村落商业化的范围、程度进行全盘规划和合理管控。从原真性保护角度, 控制经营户的数量、经营者的身份, 防止出现过度开发, 千村一面。一方面采取措施留住原住民, 另一方面增强“市民下乡”开发民宿等商业行为人员的文化认同感。(作者:李佳音 伊高峰)
返乡的青年、中年、企业家,乡村欢迎你们回村,父母亲等待你们回家。你们回家了,乡村才有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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