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平、教力夫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室内游乐场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真实的反映了当前儿童游乐场所面临的现状和消费者的真实要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现实性。但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儿童游乐设施监管规定的缺位,儿童游乐场所存在的安全、卫生隐患等问题也逐步凸显出来。
一、对室内游乐公共卫生无法保障
大多数儿童游乐场所的设施不能够做到定期清洗和消毒,并且通风设施不完善、空气混浊。很多儿童游乐场所中的玩具材质为橡胶和非抗菌塑料制品,容易沾染细菌和灰尘,在炎热的夏季更容易增加儿童皮肤病和呼吸道疾病传染的机会。
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由于室内儿童游乐设施主要是在唯郡城市广场、家家福商场内,管理方面相对正规,我局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日后工作安排:
(一)强化经营者教育,提高主体责任意识。
向经营者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督促经营者遵纪守法,落实其主体责任,履行各项义务,严格落实安全、卫生等方面规章制度,制定应急预案等。通过宣教进一步提升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
(二)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强市场经营主体监管,严厉惩处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
一是建议室内儿童游乐场所管理者对儿童游乐设施、公共用品用具进行消毒。在呼吸道传染病、手足口病等疾病高发季节,加强对室内空气、物品进行消毒等工作。二是及时受理该领域的相关投诉,妥善处理矛盾纠纷,稳健化解不安定因素,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
(三)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利用网络等媒介或大型商贸活动以发放海报、宣传单的形式,宣传儿童游乐场所设施的安全、卫生、正确使用、应急处置等常识,提高家长消费安全意识和社会监督的氛围,形成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