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
2011学年度,各校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开展丰富多彩、适合少年儿童的活动中,涌现出一批勤奋好学、积极向上、热爱生活、乐于助人等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为适应时代发展需要,鼓励学生多元发展,为他们终身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六一”期间评选表彰百名“秦淮之星”。
现将评选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秦淮之星”:合作之星、读书之星、学习之星、体育之星、艺术之星、创造之星、自理之星、自强之星、希望之星、环保之星。
二、评选对象:
小学1-6年级全体学生。
三、名额分配
获奖学生总数不超过全校人数的5%,各种“星”获奖学生人数不超过获奖学生总数的10%。
四、评比时间
此通知发出后,各校即抓紧时间认真评选,表格材料要求5月11日前送交区教育局宣德科,逾期不交,按放弃处理。
五、工作要求
1、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真正地评选出名副其实的优秀学生。
2、学生参评材料要附获奖证书复印件,具体评选条件参考附件一。
3、各校要按条件要求严格把关,民主评议,民主评选,要将名单在学校内公示三天。
4、坚决杜绝学校在评选中的不正之风,如若发现一律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5、各校把上报的学生名单按“星”类汇总,并列表上交。
秦淮区教育局
2012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