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发〔2022〕69号
各州、市、县(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1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构建和完善兜底性、普惠型、多样化协同融合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高品质健康养老需求,根据《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取得成绩
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老龄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推进老龄事业发展,坚持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党政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改善民生与老年人共享相一致、敬老文化建设与政策环境建设相统一,全疆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老龄政策体系不断完善。自治区积极落实国家的涉老法规政策,在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集中供养“五保”老人、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农村幸福大院建设等方面出台十余项政策文件,有效规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运营和发展,为建设强保障、兜底线、扩普惠、重健康的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提供良好政策保障。
社会保障多元化发展。基本社会保险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得到提升。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基本实现城乡老年人全覆盖,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建立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建立健全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
多层次养老服务格局基本建成。鼓励多元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形成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养老机构扩面、民办养老机构支撑、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试点推进的多层次共建格局。“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机构数年均增长6.4%,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年均增长2.76%。乌鲁木齐市、伊宁市、克拉玛依市、昌吉州、哈密市先后获批全国第四批、第五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加强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有效供给。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健全。老年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服务能力逐步提升,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20年,全区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设置老年病科比例为41.03%,建有1个自治区老年医学中心、16个护理院、9个老年病医院、51家医养结合机构。乌鲁木齐市、克拉玛依市、巴州列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伊犁州、昌吉州、哈密市列为自治区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医养结合工作不断加强。16个安宁疗护试点机构建有安宁疗护床位172张。人均预期寿命由73.50岁增长到75.65岁。
老龄事业和产业加快发展。自治区相继完善了老龄事业发展的土地、融资、投资、用工、税收等优惠政策和项目清单,基本建立公办为基础、民营为补充的老龄事业养老服务业标准、医养结合行业标准。老龄产业方面,积极开发智能化老年人日用辅助产品,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和智能硬件等方面开展智慧养老服务,印发了《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已评选出167家试点示范企业、297个示范街道(乡镇)和69个示范基地。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十四五”是我区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阶段,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窗口期,养老服务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复杂性不断提高,严峻性不断升级,紧迫性不断增强。自治区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主要体现在: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保障能力有待提升。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有待加强,需进一步加大资金项目投入。一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服务保障水平还有待于提高。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相对滞后。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相对滞后,服务供给不足。社区养老服务以老年文化娱乐活动为主,老年人刚需的半失能(失智)老人的托养服务欠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等有待加强。
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还需推进。支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落实不够,民办养老机构运营成本较高,部分优惠政策未完全落实到位。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监管措施有待加强。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仍需完善。具备长期照护能力的老年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的医疗机构数量不足,城乡区域差距较大。覆盖城乡、综合连续的健康宣传、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机构服务体系尚未形成。
居家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需矛盾突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共建、共享工作机制统筹还不够有力。投资医养结合机构周期长、利润薄、回报慢,社会力量参与医养结合发展的积极性有待加强。
人才队伍建设还需加强。康复、护理、心理健康等专业人才短缺,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队伍不稳定、专业化水平不高,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养老护理员、医疗护理员培训不足,职业技能评价制度和职业技能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以加快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为重点,深入开展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化改革、综合施策,加大制度创新、政策供给、财政投入力度,推动老龄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建成具有新疆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老年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老有所安,促进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坚持应对人口老龄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坚持满足老年人需求和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相结合,统筹把握老年群体与全体社会成员、老年期与全生命周期、老龄政策与公共政策的关系,系统整体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以人为本,顺应趋势。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聚焦老年人在社会保障、养老、医疗等民生问题上的“急难愁盼”,指导各地根据不同老龄化程度、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支持条件,科学设置不同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加快建设符合区情、顺应人口老龄化趋势的保障和服务体系,优化服务供给,提升发展质量,确保始终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兜好底线,广泛普惠。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强化政府保基本兜底线职能,促进资源均衡配置,确保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到位。大力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为各族群众提供方便可及、价格可负担、质量有保障的养老服务。
——健康优先,全程服务。构建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增加医养结合供给,促进居家社区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改革创新,扩大供给。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养老服务相关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推动老龄事业与产业、基本公共服务与多样化服务协调发展,努力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多方参与,共建共享。发挥各级党委的统筹领导作用、政府的政策引导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巩固家庭在养老中的基础地位,促进政府、市场、社会、家庭、个人共同参与、各尽其责,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打造老年友好型社会。引导老年人树立主动健康和终身发展理念,鼓励老年人积极面对老年生活,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作用。
(五)发展目标
“十四五”时期,全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格局初步形成,老龄事业和产业有效协同、高质量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和健康支撑体系加快健全,老年人健康水平不断提升,健康预期寿命不断延长,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老年人及其家属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基本养老服务供给显著提升。普遍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城乡、均衡合理的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进一步扩大。全面加强老年人巡访关爱制度,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持续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养老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加快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基本建立区县、街道(乡镇)、城乡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家庭养老照护能力有效增强,兜底养老服务更加健全,普惠养老服务资源持续扩大,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优质规范发展。
——老年健康支撑更加有力。康复医院、护理院(站)、安宁疗护中心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加快建设,老年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医疗卫生机构全面落实老年友善管理和老年友善服务,老年人就医体验不断改善。老年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健康服务能力逐步提升。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为老服务产业发展更具活力。“养老服务+行业”的融合发展促进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兴起,老年人教育培训、文化旅游、健身休闲、金融支持等服务不断丰富,围绕老年人衣食住行、康复护理的老年用品产业不断壮大,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智能化产品和服务惠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