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宁强县南门至高铁南站风貌改造工程已由宁发改投资﹝2018﹞18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工程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宁强县汉源街道办东门村、高寨子街道办筒车河村。本项目施工设一个标段,监理设一个标段。
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1)民房改造,改造南门至高铁南站广场两侧民房106户;(2)道路绿化,改造人行道8000平方米,种植人行道树1300株等。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施工标段资质要求:投标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等级;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无在建工程。
2、工程监理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等级;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施工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监理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须知:
5.1请申请人于2019年 6 月 14 日至2019年 6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汉中市电视塔西北角)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元,售后不退。
5.2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6 月 27 日 10 时 00 分前,地点: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资格预审收取处。
5.3施工企业申请人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持企业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建造师证注册证书、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须自行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提交施工企业及建造师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截屏资料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5.4监理企业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须由拟参与本工程的项目总监本人携带企业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监理工程师身份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企业须自行提供无在建工程证明等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不符合条件者不予受理。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可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5凡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登记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及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招标信息网》、《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强县河滨路
邮政编码:724400
联系人:英先生
电话:0916-4223994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北团结街锦绣华庭商住楼三楼
邮政编码: 723000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0916-2213166转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