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李,是指南航同意运输的、旅客在旅行中携带的物品,包括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非托运行李,是指旅客自行负责照管的行李。托运行李,是指旅客交由南航负责照管和运输并出具行李运输凭证的行李。
一、非托运行李(一)一般规定南航将在办理乘机手续和登机前对旅客携带的行李进行检查。为保障旅客本人及其他旅客的安全与舒适度,南航有权决定行李是否可随身携带或需进行托运。
随身携带的物品须存放于座位上方的行李架或前排座椅下方,紧急出口座位附近(包括机翼位置出口)及客舱第一排座位的旅客须将随身携带物品存放于座位上方行李架,不得妨碍紧急出口的畅通。
超出随身携带物品限额的物品需按托运行李规定进行运输,或办理客舱占座行李。
(二)随身携带物品限额1. 每位乘客(不占座婴儿除外)可随身携带的物品规定如下:航班类型
客舱级别
行李数量上限
每件重量上限
每件尺寸限制
国内航班
头等舱
2件
8千克
每件随身携带物品的长、宽、高三边分别不得超过55厘米(22英寸)、40厘米(16英寸)、20厘米(8英寸)
公务舱
明珠经济舱
1件
经济舱
国际或地区航班
头等舱
2件
公务舱
明珠经济舱
1件
经济舱
注:
1. 随身携带物品应能置于旅客前排座位之下或封闭式行李储存区内;
2. 超过上述重量、件数或体积限制的随身携带物品应作为托运行李运输,请提前在值机柜台、自助行李托运设备办理。南航可能在值机、安检、登机口、客舱进行行李检查,超出限额的部分将按适用的超额行李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2. 在上述随身物品额度之外,旅客还可以免费携带以下物品:项目
适用旅客
一个小型电脑包、相机包、公文包或者手提包,且飞行过程中需放置在前排座椅下方
除了不占座婴儿以外的所有旅客
航班上供喂食婴儿的食品一个婴儿背篮和可折叠的轻便婴儿车或推车
携带婴儿的旅客
一辆可折叠的轮椅和/或一双拐杖和/或一副背带或旅客用的其他肢体修复用具
依靠轮椅、拐杖、背带、肢体修复用具的残疾旅客
导盲犬/助听犬等服务犬(经过训练协助视力受损旅客或者听力受损旅客的特种犬)
依靠服务犬的视力受损旅客或者听力受损旅客,提前申请,并持有医疗部门证明
温馨提示:
(1)机场安全检查部门可能会根据安保要求调整随身携带物品的范围。
(2)当客舱内的储存空间不足时,部分符合规格要求的随身行李可能需在登机口临时安排托运,可能无法同机抵达,请提前在值机柜台办理随身行李托运。
(3)折叠婴儿车三边之和不超过115厘米的可携带进客舱,超过规定尺寸的折叠婴儿车须作为托运行李运输。
(三)客舱占座行李1. 客舱占座行李,是指旅客为其购票而带入客舱的物品。该物品一般是由于易碎、贵重等原因不能交运,或体积太大或太重不符合随身携带行李储存要求,主要为乐器、神像、精密仪器、电器等贵重或易碎物品。
2. 旅客应不晚于航班起飞前6小时致电95539或在南方航空APP或前往南航直属售票处申请和预订客舱占座行李,经南航确认后方可运输。
3. 客舱占座行李应按照实际占用舱位的座位数的适用票价计收。适用的税费按实际乘机旅客人数收取。客舱占座行李客票没有免费行李额。
4. 客舱占座行李需安排靠舷窗位置并与旅客座位相连,不能阻碍或妨碍使用任何出口和客舱通道,不能遮挡任何旅客告知信息或指示标志;
5. 在每个座位上承运的占座行李总重量不得超过75公斤,客舱占座行李最大体积不得超过145cm×50cm×30cm。尺寸超过 145cm×50cm×30cm的特大件行李不可携带进入客舱,不可计入免费行李额内,须按托运行李规定进行办理。
二、托运行李(一)一般规定旅客必须凭有效客票托运行李。托运行李必须包装完善、锁扣完好、捆扎牢固,能承受一定的压力,能够在正常的操作条件下安全装卸和运输,并应符合下列条件:
(1)旅行箱、旅行袋和手提包等应当加锁;
(2)两件以上的包件,不能捆为一件;
(3)行李上不能附插其它物品;
(4)竹篮、网兜、草绳、塑料袋等不能作为行李的外包装物;
(5)行李上应写明旅客的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
对包装不符合要求的行李,南航可拒绝收运。如已收运,南航不承担损坏、破损的赔偿责任,中国法律及国际公约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各国出入境部门对行李包装另有要求,以当地要求为准。
托运行李将尽可能与旅客同机运输,出于安全、安保或运行方面的原因,南航可能安排其它航班运输。如果旅客的托运行李是由后续航班运输的,将由承运人交付旅客,部分国家法律可能要求旅客亲自到场办理海关手续。
(二)托运行李限额航班类型
航线
每件重量上限
每件尺寸限制
国内航班
50千克/件
每件体积不超过40*60*100厘米
国际或地区航班
涉及美国航线
45千克/件
每件三边之和不超过203厘米
不涉及美国航线
32千克/件
温馨提示:
1. 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件行李的最大重量不得超过国际航线规定的重量;
2. 以上行李的规格(包括体积与重量),均为航空公司所能接收的普通托运行李的最大值,并非免费行李额,旅客需要为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进行付费,运动器械等特殊行李的最大可接收尺寸请见本规定第四部分特殊行李;
3. 超过上述规定的行李,将行李拆开分装,使其符合托运行李单件的限制标准后,可按正常行李进行托运;若无法拆分,须作为相应的特殊行李或货物进行运输。
(三)免费行李额1. 国内行程头等舱
公务舱
明珠经济舱
经济舱
40kg
30kg
20kg
20kg
注:
1. 儿童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成人标准;
2. 按成人普通票价10%购票的不占座婴儿旅客无免费行李额,婴儿旅客允许免费托运一辆折叠式的婴儿推车;
3. 构成国际运输的国内航段,每位旅客的免费行李额按适用的国际航线免费行李额计算;
4. 旅客非自愿改变舱位等级,按照原票价等级享受免费行李额;
5. 具体行李额以客票显示为准。
2. 国际或地区行程(1)普通旅客① 头等舱
品牌
适用行程
头等舱
所有行程
3件,32KG(7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② 公务舱
品牌
适用行程
尊享公务舱
灵活公务舱
优惠公务舱
所有行程
2件,32KG(7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2件,32KG(7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2件,32KG(7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③ 明珠经济舱
品牌
适用行程
优享超级经济舱
灵活超级经济舱
优惠超级经济舱
① 欧洲[注1]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日韩/东南亚/南亚/西南太平洋[注2]/美洲/中东[注3]/非洲双向之间的行程;
② 美洲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日韩/东南亚/南亚/中西亚/西南太平洋/中东/非洲双向之间的行程;
③ 西南太平洋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日韩/东南亚/南亚/中西亚/中东/非洲双向之间的行程;
④ 中东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日韩/东南亚/南亚/中西亚[注4]/非洲双向之间的行程;
⑤ 非洲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日韩/东南亚/南亚/中西亚双向之间的行程;
⑥ 日本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韩国/东南亚/南亚/中西亚双向之间的行程。
⑦ 韩国与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双向之间的行程。
⑧ 新加坡与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双向之间的行程。
2件,23KG(5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2件,23KG(5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2件,23KG(5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① 韩国与港澳台地区/东南亚/南亚/中西亚双向之间的行程;
② 东南亚(除新加坡)与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双向之间的行程;
③ 东南亚与港澳台地区/南亚/中西亚双向之间的行程;
④ 南亚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中西亚双向之间的行程;
⑤ 中西亚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双向之间的行程;
⑥ 中国内地与港澳特别行政区双向之间、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双向之间的行程;
⑦ 港澳地区与台湾地区双向之间的行程;
⑧ 其他未列明的行程。
1件,32KG(7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1件,32KG(7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1件,32KG(7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④ 经济舱
品牌
适用行程
优享经济舱
灵活经济舱
优惠经济舱
① 欧洲与日本/西南太平洋/美洲/中东/非洲双向之间的行程;
② 美洲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日韩/东南亚/南亚/中西亚/西南太平洋/中东/非洲双向之间的行程;
③ 西南太平洋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日韩/东南亚/南亚/中西亚/中东/非洲双向之间的行程;
④ 中东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日韩/东南亚/南亚/中西亚/非洲双向之间的行程;
⑤ 非洲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日韩/东南亚/南亚/中西亚双向之间的行程;
⑥ 日本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韩国/东南亚/南亚/中西亚双向之间的行程。
⑦ 新加坡与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双向之间的行程。
2件,23KG(5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2件,23KG(5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2件,23KG(5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① 土耳其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双向之间的行程;
② 中西亚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双向之间的行程。
1件,32KG(7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1件,32KG(7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1件,32KG(7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① 欧洲(土耳其除外)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双向之间的行程;
② 欧洲与韩国/东南亚/南亚双向之间的行程;
③ 韩国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东南亚/南亚/中西亚双向之间的行程;
④ 东南亚(除新加坡)与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双向之间的行程;
⑤ 东南亚与港澳台地区/南亚/中西亚双向之间的行程;
⑥ 南亚与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中西亚双向之间的行程;
⑦ 中国内地与港澳特别行政区双向之间、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双向之间的行程;
⑧ 港澳地区与台湾地区双向之间的行程;
⑨ 其他未列明的行程。
1件,23KG(5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1件,23KG(5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1件,23KG(50磅)/件,每件三边和≤158cm
为满足不同旅客出行需要,南航在部分行程上推出精省经济舱和基础经济舱的品牌运价产品。精省经济舱品牌运价的免费托运行李额比优惠经济舱品牌少1件行李(每件的重量和尺寸限制不变),基础经济舱品牌运价无免费托运行李额,具体以购票时为准。
注1:欧洲指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安道尔/奥地利/白俄罗斯/比利时/波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法罗群岛/芬兰/法国/德国/直布罗陀/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列支敦士登/立陶宛/卢森堡/马其顿/马耳他/摩尔多瓦/摩纳哥/黑山/摩洛哥/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欧洲部分)/圣马力诺/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斯瓦尔巴和扬马延/瑞典/瑞士/突尼斯/土耳其/乌克兰/英国/梵蒂冈等。
注2:西南太平洋指美属萨摩亚群岛/澳大利亚/新西兰/圣诞岛/科科斯(基林)群岛/库克群岛/斐济/法属波利尼西亚/基里巴斯/瑙鲁/新喀里多尼亚/纽埃/诺福克岛/巴布亚新几内亚/皮特凯恩群岛/萨摩亚/所罗门群岛/托克劳群岛/汤加/图瓦卢/瓦努阿图/瓦利斯和富图纳群岛等。
注3:中东指阿联酋/沙特阿拉伯/卡塔尔/科威特/以色列/约旦/巴林/黎巴嫩/伊拉克/埃及/叙利亚/苏丹/阿曼/也门/巴勒斯坦/南苏丹等。
注4:中西亚指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伊朗/阿塞拜疆/格鲁吉亚/亚美尼亚等国家以及俄罗斯(亚洲部分)。
(2)不占座婴儿旅客不占座婴儿的免费托运行李额是1件,10KG(22磅)/件,每件三边之和不超过115CM(45英寸)。
(3)留学生旅客购买明珠经济舱和经济舱的留学生旅客,满足以下条件,可在上述成人标准的件数额外增加1件,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
留学生指赴国籍所在地以外国家/地区正规学校就读的30周岁(不含)以下的学生。购票时需提供有效的护照、签证和留学证明(学生证、入学通知或访问交流邀请函等)的复印件。
留学生行李优惠仅适用于留学所在国/地区与其国籍所在国/地区之间行程的运价。
已享受南航明珠铂金卡、金卡、银卡会员以及合作航司超级精英会员、精英会员等额外免费托运行李权益的旅客,不再享受留学生旅客的额外免费托运行李。
当使用精省经济舱品牌或基础经济舱品牌运价时,不再享受留学生旅客的额外免费托运行李。
购买的经济舱需满足以下具体行程或运价:
① 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与澳新、北美、欧洲、中西亚、巴基斯坦、印度、日本、韩国双向之间的行程;
② 中国内地与港澳特别行政区双向之间、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双向之间的行程;
③ 欧洲与澳新双向之间的行程。
购买的明珠经济舱需满足以下具体行程或运价:
① 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与澳新、北美、中西亚、巴基斯坦、印度、日本双向之间的行程;
② 中国内地与港澳特别行政区双向之间、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双向之间的行程;
③ 欧洲与澳新双向之间的行程。
(4)劳务旅客购买明珠经济舱和经济舱的劳务旅客满足以下条件,可在上述成人标准的件数额外增加1件,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
劳务旅客指赴国籍所在地以外国家进行务工的旅客。购票时需提供有效的护照、劳务签证(不含工作签证)的复印件。
劳务行李优惠仅适用于劳务所在国与其国籍所在国之间的行程运价。
已享受南航明珠铂金卡、金卡、银卡会员以及合作航司超级精英会员、精英会员等额外免费托运行李权益的旅客,不再享受劳务旅客的额外免费托运行李。
当使用精省经济舱品牌或基础经济舱品牌运价时,不再享受劳务旅客的额外免费托运行李。
具体行程或运价如下:
① 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与东南亚(除新加坡)、南亚、中西亚(除塔吉克斯坦)双向之间的行程;
② 韩国与南亚、中西亚双向之间的行程;
③ 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与韩国双向之间的经济舱运价。
(5)其他规定① 所有国际及地区行程采用计件制执行行李运输规定,并遵循国际航协302行李运输决议内容进行计算。
② 涉及南航代码共享航班时,根据双边协议内容,分为按实际承运方规定和按市场方规定两种方式执行,具体以系统显示为准。
③ 南航明珠铂金卡、金卡、银卡会员额外免费托运行李额,依相关规定执行。
④ 涉及客票自愿换开按如下规定执行:如客票全部未使用,当第一个票价计算组发生变更时,按照客票换开日期所适用票价对应的免费行李额标准执行;当第一个票价计算组未发生变更时,按照原始出票日期所适用票价对应的免费行李额标准执行。
如客票已部分使用,按照原始出票日期所适用票价对应的免费行李额标准执行。
⑤ 旅客非自愿改变舱位等级,按原票价等级享受免费行李额。
三、超额行李请提前在值机柜台、自助行李托运设备办理托运手续,南航可能在值机、安检、登机口、客舱进行行李检查,超出免费行李额的部分将按超额行李收费标准收取费用。
(一)超额托运行李1. 国内行程在南航实际承运的航班上运输超过免费行李额的行李,无论票价种类和舱位等级,均按以下逾重行李费率收费:每公斤按当日所适用的成人经济舱单程最高直达运价(即全价经济舱公布运价)的0.6%计算;如无公布直达票价,则采用分段相加的方法计算。(以上收费标准为普通托运行李)
2. 国际或地区行程(1)旅客的托运行李如果在数量、尺寸、重量任一维度超出免费行李额,均按以下标准收费;两个或以上维度同时超出免费行李额时,按叠加原则计费。(2)超额行李收费的货币选择原则如下:① 中国境内始发行程按人民币收费标准;
② 欧洲区域始发行程按欧元收费标准;
③ 其他地区始发行程选择美元收费标准。
3. 超额行李收费标准行程组一:①中国内地及港澳台地区与美洲/非洲双向之间的行程;②美洲与日韩/东南亚/南亚/中西亚/西南太平洋/欧洲/中东/非洲双向之间的行程;③非洲与日韩/东南亚/南亚/中西亚/西南太平洋/欧洲/中东双向之间的行程。
类型
行李规格
收费标准
重量
尺寸(三边之和)
人民币(元)
欧元
美元
超件 第一件
≤23kg
≤158cm
1380/件
200/件
225/件
超件 第二件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