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7日新媒体专电题:野生动物园猛兽伤人,如何避免悲剧重演?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
连日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老虎伤人的惨烈画面在网络上传播,有关行业规范及管理、游客自律素养等话题引起专家及网友热议。在野生动物园已成为公众亲近、了解动物重要方式的今天,如何提升旅游素养和安全意识,加强动物园安全监管,避免惨剧再次发生,值得深思。
争论:动物园到底有无责任?
23日下午,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东北虎园内,一名女游客在自驾车过程中因私自下车遭遇老虎攻击,致使1死1伤。此事引发社会强烈关注及讨论,野生动物园有无责任、自驾车是否能入园成为争论焦点。
——正方:动物园没有责任。多数网友认为,由于动物园之前就与游客签订了安全协议,提醒游客不能下车,但游客无视安全警告私自下车才被老虎袭击,动物园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很明显这是游客的责任,园方已签协议并有提示牌,我觉得园方已尽责,是游客太任性。”河南新乡市网友“真诚4283”说。“只要尊重园方规定,不下车、不开窗,缓慢前进,安静观赏,绝对安全。”另一位网友表示,“我去过四次野生动物园,都是自驾,因为严格遵守园方规定,都很安全。不守规矩就是要付出代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饲养动物损害责任一章中有规定,“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为此,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从视频中看,当事游客明确知道规则依然主动下车,动物园已尽到提示义务及管理职责,因此不用承担责任。
——反方:动物园应担负一定责任。部分专家及网友表示,动物园允许游客自驾游览园区的游览模式本身就有潜在危险,明知老虎等野生动物攻击力强、具安全隐患,还放任危险发生,未尽到安全保护和管理职责。
有律师分析,尽管园方此前也有安全提示并与游客签订责任书,伤亡者本身存在过错,即便如此,园方并不能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