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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001-2030年)规划文本【概要描述】
分类:新闻中心作者:发布时间:2020-10-13 16:58访问量:详情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年)2016 年修订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文本规划图纸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II项 目 名 称: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12-2030 年)2016 年修订组织编制单位: 山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山西省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承担编制单位: 北京北达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等级: 甲 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编号: [建]城规编(141281)规划成果专用章: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III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IV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V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VI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VII目 录规划文本第一章 规划总则............................................................................................................................................1第二章 保护规划............................................................................................................................................2第三章 游赏规划............................................................................................................................................7第四章 设施规划..........................................................................................................................................10第五章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 15第六章 相关规划协调..................................................................................................................................16第七章 近期规划实施..................................................................................................................................18附表................................................................................................................................................................19附表附表附表附表 1-1 风景名胜资源类型表………………………………………………………………………17附表 2-1 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19附表 3-1 风景名胜区游客容量表……………………………………………………………………21规划图纸图 图 0-1 区位关系图图区位关系图图 0-2 综合现状图(包括 0-2-1 至 至 0-2-8 八幅分图)图八幅分图)图 0-3 规划总图(包括 0-3-1 至 0-3-9 九幅分图)图九幅分图)图 1 风景名胜区和核心景区界线坐标图(包括 1-1 至 至 1-8 八幅分图)图八幅分图)图 2-1 分级保护规划图(包括 2-1-1 至 至 2-1-9 九幅分图)图九幅分图)图 3-1 游赏规划图图游赏规划图图 4-1 道路交通规划图图道路交通规划图图 4-2 游览设施规划图图游览设施规划图图 5-1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图图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图图 6-1 城市发展协调规划图图城市发展协调规划图图 6-2 土地利用规划图(包括 6-2-1 至 至 6-2-8 八幅分图)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1第一章 规划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了积极推进新时期恒山风景名胜区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根据国务院《风景名胜区条例》等规定,特修编本规划。第二条 规划范围与面积恒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 122.38 平方公里。核心景区为恒山风景名胜区的一级保护区,总面积 42.16 平方公里,占风景名胜区总面积的 34.5%(见图 1-1)。第三条 风景名胜区性质与资源特色恒山为中华五岳之北岳,以雄伟秀美的自然景观为基础,丰富的祭祀文化、宗教文化、山水文化为点缀,自然和人文景观融合,政治与军事意义并重,具有国家祭祀的重要历史地位和突出的科学、美学和历史文化价值,科研科普、观光游览、审美启智、生态休闲等多功能兼备的山岳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恒山风景名胜区的风景名胜资源包括二大类,八中类,四十一小类,共有各类自然和人文景观景点 100 处,其中自然景点 37 处,人文景点 63 处(见附表 1-1)。其资源特色可以概括为:中华五岳,民族精神;历史悠久,文化大成;悬空古寺,世界奇观;长城烽火,古战烟云;恒山如行,绝崖奇峰。第四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 2001-2030 年。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2第二章 保护规划第五条 资源分级保护规划将恒山风景名胜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三个层次,实施分级控制保护(见图 2-1)。1、一级保护区(核心景区-严格禁止建设范围)一级保护区主要为特级、一级景点周边范围,总面积 42.16 平方公里。除资源保护、生态修复、观景休憩、游览步道、生态厕所、游客安全等设施外,严禁建设与风景保护和游赏无关的建筑物,已经建设的应逐步疏解;禁止开山采石、毁林种地、挖山取土、采矿等;林木不得砍伐;寺庙宫观的保护、建设、宗教活动应符合风景区、文物、宗教等有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只宜开展观光游览、生态旅游活动,应严格控制游客容量;除现状道路之外的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外来机动交通进入保护区;严禁三废污染,禁止高声音响。其中最为核心的区域包括恒宗殿、北岳寝宫及其周边建筑在内的恒山庙群,悬空寺及其所依峡谷环境,永安寺及其建设控制地带, 面积 0.68 平方公里。区内的古建、名木古树等应全面调查,建立档案,并悬挂标志说明;文物古迹的修缮、保养应依据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管理规定,不改变文物原状。2、二级保护区(严格限制建设范围)二级保护区包括二、三级景点周边范围以及具有典型性景观的地区,面积 54.83平方公里。编制资源保护专项规划,进一步提高恒山风景区的森林覆盖率,林木不得随意砍伐;加强对恒山乡土物种的抚育,保护生物多样性;对已被破坏的风景资源实施景观和生态恢复;禁止开山采石、毁林种地、挖山取土、采矿等;控制区内设施规模和建设风貌,区内除本规划确定的必要的服务设施建设外,严禁其它类型的开发和建设,控制与资源保护、风景游赏无关的各种工程建设;林木不得随意砍伐;控制机动车辆对本区的影响;严禁三废污染。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33、三级保护区(限制建设范围)三级保护区是风景区范围内除一级、二级保护区外的区域,是风景名胜区重要的设施建设区或环境背景区,面积 25.39 平方公里。禁止开山采石、毁林种地、挖山取土、采矿等;各种建设项目应符合本规划要求,在不影响资源和景观环境的前提下,可以维持原住居民正常的生产生活。限期治理污染环境、破坏景观的建筑物和设施;控制居民点规模和服务设施规模,游览设施和居民点建设必须严格履行风景名胜区和城乡规划建设的审批程序;严格保护三级保护区内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自然景观。第六条 资源分类保护(一)典型特色景观1、祭祀景观以展示北岳祭祀文化为核心,恢复岳门湾(山门)—停旨岭—真武庙—虎口悬松—果老仙迹—鳄鱼石—庙群牌楼—白虚观—接官厅—玄武井—大王庙--北岳寝宫—白云灵穴—恒宗殿—会仙府—九天宫—庙群牌楼—停旨岭—山门完整祭祀序列的路线,对序列路线中的建筑进行严格保护,适当修复。完善教育展示系统。对祭祀景观周边山体进行生态修复。2、悬空寺建筑胜景突出悬空寺的“悬、奇、巧”及“三教合一”特色,加强悬空寺文物保护和安全监测,严格控制悬空寺游客容量,实施悬空寺登临预约制度。保护翠屏山和金龙峡整体风貌,禁止外来车辆穿越峡谷,取消现状大面积停车场,逐步修复唐峪自然生态环境和河谷步游道、峡谷栈道等历史通道,尽可能恢复悬空寺历史环境和历史游览路线,保护、展示悬空寺周边摩崖石刻。3、山岳与峡谷景观整体保护恒山山脉,塑造以雄、奇、险、秀的石灰岩自然景观为特征,融合宗教、祭祀、边关古战等历史文化的山岳型景观,特别保护主峰所在的东、西、南、北、中五峰。塑造以峰峦竟秀、芳草静美、溪流潺潺为特征的峡谷景观,重点保护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4金龙峡、锦绣谷、大小峪水、龙盆峪、天赐沟等。严禁开山采石,对生态环境受到破坏的峰、谷地区尽快进行生态修复。4、摩崖石刻景观做好资源考察和档案建立,定期检查摩崖石刻及其周边岩体,保证石刻和游览安全;完善摩崖石刻游览展示系统。5、边关军事景观重点保护点将台、上桦岭、大川岭、凌云口、西河口、汤头温泉等六大景区中的长城、烽燧、城堡遗址,编号建档,按照文物保护要求严格保护文物及其环境。增加解释指示设施,展示历史文化。6、古寨堡景观制定王庄堡的保护、修复规划,全面整理、修复古堡往日的风韵,形成“游王庄古堡、洗皇家温泉”的旅游主体形象。7、湿地景观严格保护水源地,按照水源地保护要求禁止在水源地周围进行任何开发建设,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地相关植被的活动。全面搬迁神溪景区内现状污染工业企业,禁止景区范围内开山采石;划定泉眼的严格保护范围和外围保护地带,对泉水水源进行严格保护。建设神溪湿地公园。(二)动植物资源依据保护分区对野生动物生态环境进行严格保护,控制建设和人为影响,严禁捕猎。严格保护森林资源,通过植被保护与恢复,包括风景林、水源涵养林和生态公益林等林地建设,田地、村庄、道路周边区域林木建设以及山坡少林带植树种草,提高植被覆盖率。(三)文物古迹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等级,按照《文物保护法》有关条款进行保护。对保护范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5围内的居民点进行疏解,并根据历史风貌和文物性质对其周边环境进行规划和整治。所有保护措施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严格保护文物周边环境,同时也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见附表 2-1)。第七条 建设控制管理按照分级保护的要求对风景名胜区内十种设施建设类型提出具体控制管理要求。表 2-1 分级设施控制管理一览表设施类型 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三级保护区1.道路交通索道等 × ○ ○机动车道、停车场 × ○ ●码头 △ ○ ○栈道 ○ ○ -土路 ○ ○ ○石砌步道 ○ ○ ○其它铺装 × ○ ○游览车停靠站 × ○ ○2.餐饮 饮食点 × △ ○野餐点 × △ ○小型餐厅 × × ○中型餐厅 × × ○大型餐厅 × × ○3.住宿 野营点 × ○ ○家庭客栈 × × ○小型宾馆 × × ○中型宾馆 × × ○大型宾馆 × × ○4.宣讲咨询展览馆 × ○ ○解说设施 ○ ○ ○咨询中心 × ○ ○5.购物 银行 × × △商摊、小卖部 △ ○ ○商店 × △ ○6.医疗卫生医院 × × ×疗养院 × × △卫生救护站 ○ ○ ○7.管理 行政管理设施 × ○ ○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6设施 景点保护设施 ● ● ●游客监控设施 ● ● ●环境监控设施 ● ● ●8.游览设施风雨亭 ○ ○ ○休息椅凳 ○ ○ ○景观小品 ○ ○ ○9.基础设施邮电所 × △ ○多媒体信息亭 × ○ ○夜景照明设施 × △ ●应急供电设施 × ● ●给水设施 ○ ● ●排水管网 ○ ● ●垃圾站 × × ●生态厕所 ○ ● ●防火通道 ● ● ●消防站 ● ● ●10.其它 科教、纪念类设施 ○ ○ ○节庆、乡土类设施 ○ ○ ○宗教设施 ○ ○ ○注:●应该设置;○可以设置;△可保留不宜设置;×禁止设置;-不适用第八条 生态环境保护按照分级保护的要求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表 2-2 生态环境保护要求表保护区 大气环境质量 水环境质量 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 植被覆盖率一级保护区 达到一类区标准 达到或优于 II 类 达到或优于0类区标准 超过 70%二级保护区 达到一类区标准 达到或优于 III 类 达到或优于0类区标准 超过 70%三级保护区 优于一类区标准 达到或优于 III 类 达到或优于1类区标准 超过 60%注: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噪声标准》(GB3096-2008)。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7第三章 游赏规划第九条 游客容量恒山风景名胜区日游客容量为 2.5 万人次,日游客极限容量为 3.4 万人次(详见附表 3-1)。第十条 特色景观与展示科学展示风景区内的祭祀景观、悬空寺建筑胜景、山岳与峡谷景观、摩崖石刻景观、边关军事景观、古寨堡景观、湿地景观七大特色景观,并作为核心解说主题。6 处游客中心(分别位于唐家庄、神溪村、王庄堡镇、天赐沟景区入口处、千佛岭景区入口处、凌云口景区入口处)和 5 处主要旅游服务点(分别位于恒山景区岳门湾、主峰天峰岭停旨岭村原址处、悬空寺的东北侧、神溪景区、天赐沟景区主出入口处)为集中解说展示场所。13 个景区主要出入口(恒山景区和悬空寺景区共同有 2 处,点将台景区 1 处,神溪景区 1 处,龙盆峪、天赐沟、大川岭景区各有 1处,千佛岭片区有 2 处,汤头温泉景区 2 处,西河口景区 1 处,凌云口景区 1 处)设置风景区入口标志以及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标志,重要景观景点设解说牌。沿游线设置和环境协调的线路标识牌。第十一条 景区规划1、恒山景区结合恒山景区危崖高耸、叠嶂拔峙、沟深石奇的自然特色,融合宗教文化、祭祀文化,彰显景区文化内涵。完善北岳国家祭祀景观序列,完善教育展示系统,对祭祀景观周边山体进行生态修复。建设具有科研教育、五岳文化展示、旅游观光等功能的山岳型景区和珍贵的文化遗产区。2、悬空寺景区结合悬空寺景区危崖绝壁、悬空古寺、钟瀑和鸣的景观特色,融合儒、道、佛三教文化与山水题刻文化,强化“悬、幽”的特点。逐步修复唐峪自然生态环境和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8河谷步游道、峡谷栈道等历史通道,尽可能恢复自然溪流景观、悬空寺历史环境和历史游览路线,保护、展示悬空寺周边摩崖石刻。建设具有科研科普、探索揽胜等功能的山岳型景区。3、点将台景区结合点将台景区跌宕起伏的地形特点和连片烽火台的人文景观,突出展示边关军事文化景观特色。全面清理发掘景区内现有的人文景源,修整烽火台,重现边关塞外景观,开辟、修整通往景区的游览道路,设置小型旅游服务网点和公共游览活动场所。建设具有科学考察、史迹保存与展示等功能的史迹型景区。4、城关景区突出展示以永安寺、圆觉寺、栗毓美墓为核心的文物古迹。明确保护范围,按照文物保护要求整治保护范围内的建筑环境和交通、商业环境,严格保护文物本体及整体环境。建设五岳文化展示、史迹保存功能为主的城关文物古迹景区。5、天赐沟景区、龙盆峪景区、大川岭景区结合天赐沟片区绝壁古寺、奇峰深谷、蜿蜒长城的景观特点,突出展示其优良的山水风光和优质的人文景观。清理发掘并严格保护现状古长城遗址, 修整现有步行道, 加强绿化,恢复植被改善片区整体生态环境。建设具有旅游休闲、科普教育等功能的山岳型景区。6、上桦岭景区、千佛岭景区以千佛岭片区山岳型的植被、地貌景观为基础,突出展示长城和宗教文化景观特色。严格保护古长城遗址,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修复千佛寺,修缮东西千佛塔,抚育景区植被,补充种植秋色叶植物,美化环境。建设具有旅游休闲、文化展示、科学研究等功能的山岳型景区。7、西河口景区结合西河口景区悬崖绝壁、长城蜿蜒、古堡风光的景观特色,突出展示边关军事景观。清理、挖掘、修复景区内古长城及烽火台遗址,恢复植被,美化环境,恢复古长城的环境气氛。建设具有旅游休闲、文化展示、科研教育等功能的人文型景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9区。8、汤头温泉景区结合汤头温泉景区的边关军事景观基础,突出展示边关寨堡、烟墩火台等人文景观特色和汤头温泉休闲文化。恢复植被,净化水源,对温泉疗养区环境进行整体绿化美化。建设具有康体休闲、科普教育等功能的人文型景区。9、凌云口景区结合凌云口片区的古长城、烽火台遗址和山地峡谷自然风光,突出展示古战烟云的独特军事文化景观。凌云口堡北侧修建军事文化广场,修复凌云口古堡,加强绿化,恢复植被,重塑古长城的历史氛围。建设具有科研科普、文化展示、旅游休闲等功能的山岳型景区。10、神溪景区突出展示神溪景区内以律吕神祠、神溪湿地为主的湿地人文景观。整理、发掘景区范围内的泉水水源,加强对神溪山绿化,恢复凤山书院,增添景区的文化氛围。建设集生态保护、科研科普、休闲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湿地景区(见图 3-1)。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10第四章 设施规划第十二条 道路交通规划1、对外交通规划修建浑源—五台山、浑源—应县高速公路,开通大同—浑源、浑源—五台山、浑源—应县木塔游览车。2、内部交通规划各景区修建完善步行道;改址恒山天峰岭客运索道,上站位于百草坪,下站位于岳门湾;唐家庄停车场至下盘铺停车场路段和岳门湾至停旨岭路段现状机动车道改造为景区内部道路;金龙峡修复原有栈道;点将台景区修缮从县道至烽火台的专用步道;神溪景区设游船码头,形成游山游览环线、游水游览环线和人文景观游线三条主要游线。3、交通设施规划在恒山景区唐家庄、下盘铺设置两处大型停车场;规模为 8000 平方米以上,200 个以上停车位。在点将台景区落子洼村、恒山景区停旨岭及和之门、神溪景区主出入口、上桦岭景区讲堂村、千佛岭景区在景区主出入口、汤头温泉景区王庄堡镇、凌云口景区凌云口村设置中型停车场处设置中型停车场;规模为 2000-5000 平方米,80-200 个停车位。在龙盆峪景区黄土坡、大川岭景区大川岭村、天赐沟景区出入口后、上桦岭景区杨家庄、千佛岭景区黄土坡村、汤头温泉、西河口景区西河口村蚂蚁河西面和太安岭村、凌云口景区张旺村设置小型停车场;规模为 20-50 个停车位。4、道路及交通设施控制要求道路建设应衔接风景区内外路网,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符合。以景观环境保护为出发点,因地制宜选线,道路宽度不宜超过 7 米。景区内采用环保型内部交通系统,外来机动车辆原则上禁止驶入,宜建设生态停车场。交通指示设施应注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见图 4-1)。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11第十三条 游览设施规划规划游览设施分为旅游市、旅游服务总基地(旅游城)、一级服务中心(旅游镇)、二级服务中心(旅游村)、三级服务中心(旅游服务点)、服务部、游客中心、野营地 8 级(见图 4-2)。表 4-1 游览设施规划项目一览表级别 地点 内容旅游市 大同市星级宾馆、饭店、旅行社,车站、银行、邮局、商场、餐馆、公安、医院等旅游城 浑源县健全的旅行、游览、饮食、住宿、购物、娱乐、医疗保健、交通换乘中心等其他设施旅游镇 千佛岭乡、大磁窑镇、王庄堡镇对外交通、旅馆、餐厅、娱乐厅、商店、银行、邮电所、医院、急救中心、停车场、公厕、电话亭、标志牌等旅游村落子洼村、大川岭村、讲堂村、汤头温泉、凌云口村、神溪村、龙盆峪景区黄土坡村、上桦岭村、下桦岭村、龙咀村、千佛岭景区黄土坡村、西河口村、太安岭村、张旺村餐饮、购物、卫生保健、宣传咨询、冷食点、饮水点、公厕、座椅、标志牌、住宿旅游服务点岳门湾、停旨岭村原址、悬空寺旅游服务点、神溪湿地、天赐沟景区入口处购物、卫生保健、宣传咨询、冷食点、饮水点、公厕、座椅、标志牌游客中心唐家庄、天赐沟景区入口处、千佛岭景区入口处、王庄堡镇、凌云口景区入口处、神溪村导游服务、停车、对外交通、餐厅、商店、银行、邮电所、通讯点志牌野营地下桦岭、千佛岭、凌云口、龙盆峪、大尖山野营设备租赁管理处恒山风景名胜区的旅游设施用地规模共计80.89公顷,占景区面积比例为0.62%。为恒山风景名胜区旅游服务的床位总数应达到 12540 张,其中风景区范围内控制在3370 张。各旅游城、镇、村具体床位数空间分布详见表 4-2。表 4-1 旅游服务床位空间分布一览表服务体系 地点 近期 远期与风景区关系旅游城 浑源县城 2220 6170 风景区范围以外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12旅游镇千佛岭乡驻地 400 1500大磁窑镇区 400 1500王庄堡镇区 200 300风景区范围以内旅游村落子洼村 120 200大川岭村 60 100讲堂村 80 120汤头温泉 400 600凌云口村 150 300神溪村 100 500龙盆峪黄土坡村 50 100上桦岭村 100 200下桦岭村 100 200龙咀村 50 100千佛岭黄土坡村 50 100西河口村 30 50太安岭村 100 200张旺村 100 300合计 4710 12540其中风景区范围内 1690 3370服务设施建筑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规划建设。建筑的高度、形式、风格、体量、建材、色彩尽量体现当地乡土建筑风格,与自然环境协调。风景区内的服务设施高度原则上控制在 10 米以内。第十四条 基础工程规划1、给排水规划预测 2030 年风景名胜区日用水量达到 3515 立方米,污水排放 2813 立方米。恒山景区生活、消防供水来源于恒山水库、消防用自备水源井、大字湾泉水三处;悬空寺景区生活饮用水自备,消防用水为恒山水库;汤头片区依托汤头镇区;天赐沟片区生活消防用水依托青磁窑乡、千佛岭片区依托千佛岭乡、西河口景区依托王庄堡镇、凌云口景区依托裴村乡、神溪景区依托浑源县城、神溪水库统一供水。供水标准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雨水就近排入山谷溪流;恒山景区公厕采用节水环保厕所;污水就地处理,并尽量考虑污水的灌溉利用等;位置偏僻的景区公厕采用生态厕所,服务区污水采用生态化污水处理或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处理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13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2、电力电讯规划浑源 220 千伏变电站是是恒山风景名胜区的主供电源。两年时间实现景区 100%的通信网络覆盖;各主要景点、服务网点、旅店、宾馆均设置公用电话。3、环卫设施规划旅游服务点及游览线路设置垃圾收集点与公厕,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收集,固体废弃物统一运往垃圾卫生填埋处集中处理。核心景区全部设置免水冲生态厕所。4、综合防灾规划1)防洪规划根据《防洪标准》(GB50210-94)和《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CJJ50-92),唐峪河城区段按 50 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堤防等级为 4 级。2)消防规划严格控制火源;提高重建古建筑的耐火等级,设置防火和避雷设施;配电和用电线路应穿非燃烧材料管道保护。3)自然及地质灾害规划加强完善灾害预警,进行灾害隐患点调查;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强化社会行政管理的作用。4)生物灾害防治规划设置生物灾害防治专管部门,对景区实施全方位检测覆盖,定期排查;以生物防治、林业防治及物理防治为主。5)游客安全服务规划建立风景名胜区灾害预警系统,在景区危险地设置警示标志或禁止进入标志;建立紧急救援体系,制定意外事故处理程序。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146)应急避难规划针对自然灾害多发期制订特别安全措施,针对景区可能遭受的自然灾害分别制订多套紧急救援预案;建立计算机应急决策支持系统。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15第五章 居民点协调发展规划第十五条 居民点调控类型风景名胜区内规划疏解型居民点 3 个,缩小型居民点 3 个,控制型居民点 20个。规划居民人口 6630 人,疏解约 1915 人;规划居民社会建设用地 176.52 公顷,缩减约 21.47 公顷;人均建设用地约 266.24 平方米(见图 5-1)。第十六条 居民点调控措施依法维护风景名胜区内原住居民的合法权益,合理调控居民点建设和人口规模。核心景区内的居民点应当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逐步疏解,保障居民权益和生活水平不降低。恒山景区、悬空寺景区为无居民区,应全部进行优先疏解;点将台景区、上桦岭景区、大川岭景区、龙盆峪景区、天赐沟景区、凌云口景区为居民衰减区,应减少常住人口数量,鼓励居民结合当地政策逐步转移至平川地区,或多个村庄聚拢合并,适度利用改造为旅游服务基地;神溪景区、汤头温泉区、西河口景区、千佛岭景区、城关景区为居民控制区,应制定控制性指标调整现有居住人口数量。疏解后的用地主要用于生态修复。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16第六章 相关规划协调第十七条 城市规划和外围区域保护协调根据《浑源县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做好风景名胜区范围界线和城市“四线”的协调控制,“四线”分别为城市绿线、城市蓝线、城市紫线、城市黄线。根据风景名胜区与外围周边区域的关系及其建设控制要求,要求未来城市空间发展应与风景区发展协调并进:城市发展边界禁止进入规划的风景区外围保护地带范围,严格禁止城市建设用地侵占风景区用地。严格控制 “二区三线”,“二区”为浑源城区、恒山山前区,“三线”为恒山(天峰岭)——永安寺、圆觉寺片区——神溪山,恒山(天峰岭)——栗毓美墓,神溪湿地——恒山(天峰岭),控制景观控制区内建筑高度,建立视觉通廊。城市新空间拓展要与风景区和山水环境构建协调的空间关系,保护好“山、水、田、城”相互交融的历史景观格局。(见图 6-1)。第十八条 土地利用规划协调落实《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以积极保护生态环境为宗旨,兼顾居民生活以及游览活动的需要。适当增加风景游赏用地,控制建设用地规模(见图 6-2)。表 表 6-1 恒山风景名胜区土地利用调控表恒山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 规划用地面积(恒山风景名胜区用地分类 规划用地面积(ha) 所占比例(%) 现状用地面积(ha) 所占比例(%)风景游赏用地 1028.13 7.92 218.73 1.79旅游设施用地 80.39 0.62 8.88 0.07居民社会用地 176.52 1.36 197.99 1.62交通工程用地 550.76 4.24 359.28 2.95林地 9234.25 71.16 9538.29 78.2园地 325.04 2.50 330.3 2.71耕地 1002.83 7.73 986.2 8.08草地 186.7 1.44 147 1.21水域 359.85 2.77 351.03 2.88滞留用地 32.89 0.25 60.3 0.49总计 12977.36 100 12238 100第十九条 其他相关规划和管理规定协调1、生态环境保护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17落实《环境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划的实施协调,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落实规划环评的相关措施和要求,相关建设项目应当履行环评手续。2、水资源保护落实《水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与《山西省地表水水环境功能区划》(2014 年1 月)的实施协调,加强水资源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管理,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3、林地和特定区域保护落实《森林法》、《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有关规定,严格保护林地和林木资源,做好与恒山省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恒山省级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实施协调。4、文物保护落实《文物保护法》等相关规定,做好与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的实施协调,落实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管理要求。涉及文物古迹修复、复建和新建的项目,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5、宗教活动场所管理落实《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规定,明确风景名胜区内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维护宗教活动场所周边环境和景观风貌。6、旅游管理落实《旅游法》等相关规定,规范旅游和旅游经营活动,完善旅游设施,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18第七章 近期规划实施第二十条 近期实施重点1、严格保护恒山风景名胜区的自然资源、文化资源和生态系统,尤其是恒山祭祀文化序列、悬空寺、永安寺等历史建筑,真实完整地体现恒山风景名胜区的历史文化、科学研究和审美价值;2、完善管理机制,对恒山风景区实施全面管理;3、制订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加快风景名胜区界桩、标识标牌完善工作;4、完善基础设施,加强景区联系,促进恒山风景区整体发展;5、风景区内严禁采石、开矿及其它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和总体规划的现象。对高速公路建设等造成的地形破坏尽快采取生态修复措施;6、在总体规划的基础上尽快完成重点游览设施建设区域的详细规划。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19附表附表 1-1 风景名胜资源类型表大类 中类 小类 代表景源自然景源天景日月星光 (1)恒山日出(2)日落晚霞(3)神溪月夜虹霞蜃景 (1)夕阳返照(2)恒山灵光(3)危岩夕照风雨阴晴(1)磁峡烟雨(2)悬空珠涟(3)虎风口(4)岳顶松风(5)恒山听雨气候景象 (1)云路春晓(2)四季恒景自然声象 (1)断崖啼鸟(2)金鸡报晓(3)悬空听雷云雾景观 (1)玉羊游云(2)紫峪云花(3)白云灵穴(4)恒山行云冰雪霜露 (1)恒山雪霁(2)翠亭望雪(3)恒山雪松地景山景(1)天峰岭(2)翠屏山(3)龙山(4)千佛岭(5)五峰山(6)毛公山(7)天赐山(8)王帽山(9)孙膑寨;峡谷(1)金龙峡(2)龙盆峪(3)豹榆沟(4)紫芝峪(5)通元谷(6)天赐沟峡谷(7)磁峡烟雨(8)紫峪云花(9)凌云口小峪河谷洞府(1)集仙洞(2)紫霞洞(3)果老洞(4)玉皇洞(5)出云洞(6)还元洞(7)总真洞(8)桃花洞(9)罗汉洞(10)达摩洞(11)碧峰洞石林石景(1)玉羊游云(2)恒荫石林(3)千佛岭怪石(4)夕阳岩(5)果老仙迹(6)金鸡报晓(7)琴棋台(8)一德峰(9)小峪石林其它地景(1)猿猴望月(2)一夫当关(3)玉犬探路(4)石壁(5)玉带桥(6)恒山木龙(7)黑鹰窝(8)舍身崖(9)神路西游(10)卧龙岗(11)通天路(12)定心崖(13)擎天柱(14)曲径通幽(15)一线天(16)松林台(17)万卷天书(18)天梯水景泉井(1)汤头温泉(2)大字湾泉(3)苦甜井(4)神溪泉水(5)白龙甘泉(6)水帘洞溪流(1)金龙峡溪流(2)千佛胜境溪流(3)刁王沟溪流(4)龙盆峪溪流(5)小峪河溪流江河 (1)浑河(2)唐河(3)蚂蚁河湖泊 (1)恒山水库(2)神溪水库瀑布跌水 (1)光崖口瀑布群(2)云峰寺瀑布(3)龙王沟瀑布(4)小峪河谷瀑布生景森林 (1)恒山森林公园(2)龙山原始森林(3)佛岭松涛古树名木(1)恒山豹榆(2)恒山古松(3)双松寺松(4)凌云口松(5)恒山妹松(6)虎口悬松(7)恒山四大夫松珍稀生物 (1)恒山黄芪(2)豹松(3)青杄(4)白杄(5)金钱豹(6)赤狐植物生态类群(1)恒山油松林(2)白桦林(3)青杄、白杄林(4)恒山山桃(5)恒山朴柚(6)锦绣谷(7)上桦岭高山草甸(8)神溪湿地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20动物群栖息地 (1)恒山森林区(2)龙山自然保护区(3)神溪湿地物候季相景观 (1)神溪天鹅(2)恒山灰鹅(3)佛岭红叶(4)恒山红叶人文景源园景 陵园墓园 (1)栗毓美墓建筑风景建筑(1)金代圆觉寺砖塔(2)律吕神祠(3)恒山前门牌坊(4)恒山后山门牌坊(5)和之门(6)恒山照壁(7)悬空寺标志碑(8)“人天北柱”牌坊(9)御碑亭民居宗祠 (1)栗家府(2)薛家府(3)田应璜宅(4)麻国华宅文娱建筑 (1)翠屏书院(待恢复)(2)凤山书院(待恢复)宫殿衙署 (1)浑源州衙署宗教建筑(1)悬空寺(2)三清殿(*)(3)真武庙(*)(4)北岳寝宫(5)会仙府(6)九天宫(7)纯阳宫(8)十王殿(9)永安寺(10)北岳行宫(11)白龙王堂(12)云峰寺(13)千佛宝塔(14)静居寺纪念建筑 (1)革命烈士塔胜迹遗址遗迹(1)古长城遗址(2)烽火台遗址(3)恒山古栈道遗址(4)穆桂英点将台(5)太安岭古堡(6)王庄堡古城堡(7)六郎城遗(8)白马寺遗址摩崖题刻(1)恒山大字湾“恒宗”题刻(2)悬空寺“壮观”题刻(3)恒山会仙府摩崖题刻群(4)恒山寝宫摩崖题刻群(5)琴棋台石刻群(6)千佛岭“岳宗”石刻(6)采取玄芝记石碑(7)康熙皇帝“化垂悠久”石碑(8)停旨石碑(9)腾云皈梦”石刻(10)“空中色相”石刻(11)“天下巨观”石(12)“云边觉岸”石刻(13)“佛”“和”“禅”石刻石窟 (1)飞石窟(2)三茅窟(3)千佛洞雕塑(1)悬空寺脱纱佛像(2)悬空寺石佛像(3)恒山庙群区殿内神像(4)恒山张果老雕塑(5)栗毓美墓石生像(6)千佛岭千佛洞石雕其它 (1)永安寺元代壁画(2)律吕神祠明代壁画(3)大云寺明代壁画风物宗教礼仪 (1)恒山祭祀活动(2)恒山道教法事神话传说(1)恒山胜迹传说(2)恒山潜龙泉传说(3)千佛岭孙膑寨、庞涓岭、老君殿传说(4)北岳神传说(5)三茅真君传说(6)果老仙迹传说(7)断崖啼鸟传说民间文艺(1)浑源扇舞(2)浑源高跷(3)浑源故事(4)浑源落子(5)浑源秧歌地方人物(1)金科状元刘为,(2)著名文学家刘祁(3)尚书右丞苏保衡(4)永安节度使高定(5)金代学易先生雷思(6)元代制铠专家孙威、孙公亮(7)清代治黄名臣栗毓美(8)清代小军机赵国良(9)民初山西大学校长田应璜(10)抗日名将石作衡地方物产(1)花岗岩(2)恒山黄芪(3)恒山菇(4)莲花豆(5)小媳妇凉粉(6)萤石、膨润土注:加“*”号为风景名胜区内开放的宗教活动场所。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21附表 2-1-1 文物保护单位一览表编号 名称 位置 级别 组成规模及现状 规划措施1 悬空寺悬空寺景区国家级大小殿阁四十多间,保存完好进一步完善保护措施,严格计算和控制游客规模,整治过于人工化的广场环境,尽量恢复河道自然生境,减少交通震动、污染对寺庙影响。2 永安寺城关景区国家级全部修缮完毕 保持原貌,加强壁画保护,改善周边环境3 圆觉寺城关景区国家级寺毁,仅有砖塔,保存完整,局部有损严格保护寺塔建筑,适度修缮配套设施,逐步改善周边环境4栗毓美墓城关景区国家级保存较好 保持文物原貌,控制周边建筑高度5律吕神祠神溪景区国家级大殿、钟鼓楼、五龙壁及配殿等保存较好,周边环境较乱全面保护建筑及内部空间环境,整治外部空间环境尤其是村落环境,加强周边水体环境治理6 恒宗殿恒山景区省级山门、青龙殿、白虎殿、配殿、牌楼、耳殿、钟鼓楼、更衣亭、藏经楼。建筑除青龙、白虎殿毁坏严重外,均保存较好严格保护建筑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加强的动态监测和科学修缮,保护山崖上的摩崖题刻7 会仙府恒山景区省级大殿、玉皇阁、御碑亭。现状保存完好全组建筑和内部空间环境修缮,整治外部环境,修缮山崖上的摩崖题刻8北岳寝宫恒山景区省级主殿、后土夫人庙、梳妆楼。现状保存完好全组建筑及内部空间环境修缮,修缮摩崖题刻,清理淹没的摩崖题刻9 白虚观恒山景区省级牌楼、马神殿、白虚观及紫微阁。保存均较好全组建筑及内部空间环境修复10 白云堂恒山景区省级白云堂、龙泉观、明碑亭。建筑保存较完好,龙泉井苦井不存全组建筑及内部空间环境修复11 九天宫恒山景区省级主、配殿、耳殿和钟鼓楼,保存较好全组建筑及内部空间环境修复,整治外部环境12 魁星阁恒山景区省级保存较好 修复建筑及内部空间环境,整治外部环境13 文庙城关景区省级全部修缮完毕 进一步完善保护措施,整治环境,突出建筑的特点14 纯阳宫 恒山景 省级 全部修缮完毕 进一步完善保护措施,整治环境,突出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22区 建筑的特点15五庙建筑群恒山景区省级龙王庙、关帝庙、灵官庙、文昌庙修缮完毕,太乙庙,破败,还未复建修缮太乙庙16千佛塔及千佛寺千佛岭景区省级千佛寺已毁,仅存塔及千佛洞保存较好。但新修的千佛寺有违历史风貌修缮千佛塔及千佛洞。在严格论证的基础上,按照历史风貌修复千佛寺17 三清殿悬空寺景区省级主殿、文昌阁、纯阳宫、白衣殿、朱衣阁、娘娘庙建筑及塑像保存较完好修复所有建筑及内外空间环境18白龙王堂恒山景区县级已重修 进一步完善环境建设19 阎道祠恒山景区县级建筑仅存一小屋,较破败,缺乏原有特色新建阎道祠,恢复原有景观环境气氛和建筑特点,建筑功能为景观游览20 罗汉寺悬空寺景区已毁,仅存罗汉洞,在水库水位线上,时常为水所淹保存遗址21 云峰寺天赐沟景区原有三层寺庙,以栈道相连,现已新建按历史风貌恢复寺庙22 碧峰寺千佛岭景区已毁 保存遗址23 静居寺龙盆峪景区已毁,仅余浮雕石刻三世佛三尊保存遗址24 翠雪亭恒山景区已毁 考虑重建附表 3-1 恒山风景名胜区游客容量表主要景区景点名称可游览面积(平方公里)游线长度瞬时适宜容量(人)瞬时极限容量(人)日游客容量(人次/日)日游客极限容量(人次/日)主要景区景点名称可游览面积(平方公里)游线长度瞬时适宜容量(人)瞬时极限容量(人)日游客容量(人次/日)日游客极限容量(人次/日)恒山景区、悬空寺景区0.447 19.8 3400 4900 8900 12400其中悬空寺 0.005 170 250 850 1250其中恒山庙群 0.05 1200 1800 3600 5400点将台景区 0.08 5.2 400 900 900 1800城关景区 0.016 / 300 300 1100 1300天赐沟景区 0.718 7 1000 1200 1400 1700恒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1-2030 年) 2016 年修订 规划文本23注:本规划风景区游客容量采用面积法和线路法进行估算。瞬时容量=可游面积大小或路线长度÷人均指标;日游客容量=瞬时容量×日周转次数;年游客容量=日游客容量×年平均游览天数。表中瞬时适宜容量、瞬时极限容量、日游人适宜容量和日游人极限容量均以百位数取整。龙盆峪景区 1.61 3 1800 2100 1800 2300大川岭景区 0.15 6 800 900 1600 1800千佛岭景区 1.08 7 2000 2900 2600 3700上桦岭景区 0.68 5 1600 1900 1600 1900西河口景区 0.025 4.5 200 200 300 400汤头温泉景区 0.08 / 300 500 400 600凌云口景区 0.108 56 1300 1700 2900 3900神溪景区 0.786 / 1700 2600 1700 2600合计 5.78 176.5 14800 20100 25200 3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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