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位于淳安县天屿景区入口处,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6596.13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919.4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 1649.03平方米,容积率为0.80。项目由杭州千岛湖城市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依据“阳光规划”工作要求,现将规划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12日,如有意见,请于2024年2月12日前来电或者书面意见反馈至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听证意见的单位或个人,有权按行政许可法规定向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登记为利益关系人,并按规定申请听证。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0571-64813238 建设单位电话:15958014224 设计单位名称:杭州淳美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655号,邮编311700 (如有对公示内容不明确的,请向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或建设单位咨询)
附件:游客中心公示.pdf
淳安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