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玶海岸:
今天转了一篇“香港人和大陆人不能互相理解”是因为法系不同,多聊两句。
海洋法是为公务员准备的法系,追求个体利益和流程有序:
大陆法系是为政治家准备的法系,追求集体利益和最终结果。
最近有几个热搜,正好解释一二。
案例一,宁夏司机一再坚持带旅行团做核酸,这个热搜在境内几乎是一面倒的赞扬,司机师傅为抗疫做出了贡献。
但是在海洋法系下,就不那么正确了。
司机怎么能强制性要求自己的客户去做核酸?谁授权他可以限制其他人人生自由?
这位宁夏司机运气好猜中了,要是所有旅行团的司机都这么搞,旅游业岂不乱了套?
所以,海洋法系下正确处理方法是,司机如果有怀疑,应该将情况通知本地疾控。需要专业机关认为这些人确实需要检测核酸,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以及当抗疫政策,授权司机送这些人去做核酸。
案例二,泉州旅游局回应一导游威胁游客,这事发生在宁夏之后。
明显现在各地的导游、司机们都从宁夏司机事件中得到了启示,看自己跟团游客的眼光也越来越怀疑。
如果不经授权,是个导游只要怀疑,都可以强制拉人去核酸。大概结果就是99.99%情况下,只会造成不必要纠纷,极少数运气好的导游会被大众颂扬。
在以上两个案例中,大陆法系的思维方式,集体利益(防疫大局)和最终结果(可能真能抓住几个阳性)最重要,至于99.99%浪费的成本以及由此造成的纠纷,不在考虑范围之内。
而海洋法系的思维方式,总是共情个体利益(我不想自己当游客时,遇见这种导游和司机)和流程有序(没有授权的司机不能胡来),但哪怕这些司机们从此不闻不问,只是机械执行本职工作,放过一些明显防疫漏洞,也不在考虑范围之内了。
两种思考方式各有千秋,你们觉得那种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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