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上午,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开展春季护鱼执法专项行动相关情况。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 禁捕退捕工作阶段性成果
以2017年渔船登记数为基数,全市建档立卡的1366艘持证渔船、2675名渔民全部退出生产性捕捞。捕捞渔船渔具已全部处置,渔业船舶证书已全部注销,渔民补助已全部发放到位,退捕任务已全面完成。
为保障渔民“退得出、稳得住”,我市对退捕渔民提供“131”(即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荐、1次技能培训)免费就业帮扶,帮助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截至目前,全市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1534人均转产就业,其中企业吸纳403人,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763人,其他形式就业368人。未就业渔民在全省率先清零。
退捕专业渔民实行与被征地农民同等的“即征即保、应保尽保”标准和待遇,全市符合条件退捕渔民参保率达100%,其中参照被征地人员进保的917名。对退捕渔民中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按程序纳入保障范围;对符合生活困难条件的,民政等部门给予相应救助。
从今年1月1日起,长江已全面实行禁渔,禁捕退捕工作已转入常态化监管阶段。为保障禁渔令落地落细,从现在到5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春季护鱼”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春季非法捕捞、非法垂钓和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等涉渔违法行为。重点任务是聚集“三个重点”,开展“五个专项行动”,营造“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一、聚焦三个重点
聚焦重点区域开展整治
紧盯长江干流、水生生物保护区、省市交界、通江河流和湖泊等禁捕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和垂钓案件高发区域,组织开展全时段、全方位执法巡查,确保执法整治高频度、无死角、全覆盖。
聚焦重点环节开展整治
加大对非法捕捞、运输、销售的打击力度,加强非法捕捞渔获物禁售禁食执法检查,形成“水上打、市场管、陆上查”的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网络信息发布主体、水产品批发市场、涉渔餐饮场所和网具钓具市场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彻底斩断“捕、运、销一体化”的非法捕捞产业链。
聚焦重点时段开展整治
针对季节性特点,特别是清明前后,进一步掌握非法捕捞和经营利用的动态和规律,加大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力度,有的放矢地给予严厉打击,形成震慑力。
二、开展“五个专项行动”
开展“春季护鱼”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
该项工作由公安部门牵头,突出重点水域、重点犯罪行为、重点对象,深挖细查涉渔违法犯罪线索,集中侦破一批非法捕捞犯罪案件,依法打击处理一批犯罪分子和团伙,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经营的地下产业链。
开展“春季护鱼”非法垂钓专项整治行动
该项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聚焦垂钓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强禁止垂钓范围内执法巡查,严格违规垂钓处罚流程,统一标准,规范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垂钓行为,坚持疏堵结合,引导垂钓爱好者前往非禁钓区域垂钓。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南京的禁钓范围是:一是水生生物保护区;二是长江干流、各入江河流口上溯 1公里向长江一侧水域 (在1公里范围内有闸的以闸为界、无闸的以河道两岸1公里连接线为界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要在这些区域进行各种捕鱼、钓鱼活动。
开展“春季护鱼”打击非法捕捞交易专项行动
该项工作由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持续深入排摸违法线索,着重加强日常监管,特别是加大餐饮单位、农贸市场等长江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从严从重处罚违法售卖、虚假宣传等行为,坚决斩断交易链条。
开展“春季护鱼”跨界联合执法行动
该项工作由公安部门牵头,通过联合巡查执法行动,加大对跨界重点水域的执法频度,扩大执法覆盖,有效遏制跨界水域非法捕捞多发高发态势,切实维护长江禁捕秩序。同时,推动建立完善跨界水域情报共享、联合执法、联合办案、异地协查机制,提升执法效果。
开展“春季护鱼”禁捕禁钓界牌规范设置专项行动
该项工作由农业农村部门牵头,对全市水域周边开展一次全面大排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清理设置位置不准确、内容不精确的禁捕禁钓牌,规范设置禁捕禁钓界牌、禁捕禁钓告示牌和“岸线长”公示牌,形成规范有序的宣传氛围。
三、抓好“四个方面”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属地责任
进一步强化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岸线长”责任制,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退捕长效管控措施》,提升涉渔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查控、处置及打击能力。督促指导各区及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区域内实际状况,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制定专项行动具体落实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不缺漏、行动覆盖无死角、执法整治见实效。
坚持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
督促指导各区完善部门间协调联动机制,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公安、渔政、市场监管、交通、海事等执法部门强化合作,优化执法力量勤务编成,集中执法力量,整合执法资源,发挥部门优势,开展“水陆并进”、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执法,畅通案件移送通道,着力形成水上打、陆上管、市场查的执法合力。
强化行刑衔接,加大打击力度
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据《关于依法严惩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刑事犯罪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健全完善衔接机制,多维度合力惩处涉渔违法犯罪行为,对查获的涉刑案件坚决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严禁“有案不送”、“以罚代刑”,增强执法震慑,形成“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良好局面。
加大宣传引领,营造浓厚氛围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广泛宣传“十年禁渔”“春季护鱼”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公众对破坏长江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认识,提高广大群众的参与率和知晓率,自觉抵制非法捕捞、非法交易等违法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曝光典型案件,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
执法整治专项行动:
严打震慑犯罪,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
严密水域防控,开展“跨界”联合执法行动。
打击非法捕捞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5月底,范围包括市域范围内的“两江(长江、水阳江)、两河(秦淮河、滁河)、两湖(石臼湖、固城湖)”。
聚焦重点水域和时段,依法严厉打击“电毒炸”“绝户网”等使用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的非法捕捞犯罪。
对查处的非法捕捞案件,追查历次作业情况、非法渔具来源和渔获物去向,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经营的地下产业链。
市公安局将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南京海事局等水上执法单位,强化长江干流苏皖省际交界水域、宁镇扬市际交界水域巡防工作,采用混合编队联合巡、跨界执法交叉巡、街居(镇村)融合沿岸巡、监控视频网上巡等方式开展巡防,切实加大巡防密度,提高发现率、管事率,有效震慑非法捕捞犯罪及非法垂钓行为。
打击非法捕捞渔获物交易专项行动
截至2月19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检查人员9万余人次;张贴《禁售通告》5万张,悬挂横幅、标语3.4万条;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6.7万家次;整改店招、菜单、标签2597处;检查网络经营者1.4万家次,整改网络及广告违规行为108条;已立案36件、办结31件,案件办理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在全国首次公布禁渔工作典型案例,其中2件入选总局首批禁渔十大典型案例,被新华社等70余家媒体转载报道,对水产品市场的违法违规交易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主要开展两个重点方面工作
深入开展宣传引导工作
在全市再张贴《禁售告知书》1万份,组织农贸市场和餐饮单位签订《禁售承诺书》,组织餐饮单位在点菜单上粘贴宣传即时贴,提高经营者“不售不做”意识;制作公益宣传片、群发禁售短信,通过全媒体开展宣传,号召党员干部做好表率,浓厚社会宣传氛围;
加大禁渔案件曝光力度,优选典型案例,适时向社会公布,规范水产品市场经营行为;对农贸市场、餐饮等行业协会开展行政约谈,督促加强行业自律。
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新登记市场主体的经营范围、名称中不得含有“江鲜”“江刀”等字样,把严市场准入关口;对原营业执照中包含“江鲜”等字样的经营主体,加强存量清理。
加强“网格化”监管,加大农贸市场、餐饮单位等重点主体的检查力度,重点检查是否冒用“江鲜”“江刀”“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虚假宣传,是否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对已整改问题做好“回头看”。
对电商平台、餐饮类APP等网络平台做好定期监测,加大相关广告监测力度,充分发挥 “12315”电话举报投诉作用,通过有奖举报鼓励市民积极参与监督,对发现线索问题,及时做好核查处理,涉嫌违法的及时立案查处,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