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1.结合年度经济发展水平、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及市财政收入状况,合理确定困境儿童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落实保障标准年度自然增长机制。
2.困境儿童准确认定是服务对象精准保障的核心环节,建立完善主动发现机制,精准识别困境儿童保障对象,才能确保这项民生实事真正落到实处。调整标准是结合我市城市地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确保困境儿童基本权益得到保障、生活现状得到改善。
3.通过常态化精准排查建立困境儿童“一人一档”管理制度,对困境儿童信息实行动态管理,通过走访排查、定期评估、信息比对等方式掌握困境儿童及家庭成员信息变动情况,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按照城乡统筹、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要求,我市困境未成年人基本生活保障全面实现“同城同标”。
二、主要内容
1.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80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为每人每月2350元。
2.艾滋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100%执行。重病重残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按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50%执行。
3.新标准从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
三、工作要求
各板块民政、财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做好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的标准调整和资金拨付工作。
相关文件:【部门文件】调整我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