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受广西机场管理集团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委托,对南宁机场巴士三号线大巴租赁业务采购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兴趣的单位可报名参加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概况及内容:
1.项目名称:南宁机场巴士三号线大巴租赁业务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0747-2460SCCGX017
3.采购需求:供应商有偿提供大巴租赁业务。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提供时刻及要求,安排36-39座或50-53座大巴车完成南宁机场巴士三号线地面运输工作(包含驾驶员),机场有权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对保障时间和路线进行调整。
因机场特殊原因〔如航延、临时调配(包含但不限于职工班线、机场巴士1、2、4、5号线)等〕需临时增加运输任务的,供应商根据采购人需求临时调配车辆及人员配合完成地面运输工作,每趟(机场-市区-机场为1趟)租金一致,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服务期限:1(+2)年(其中前1年为固定合作期,后2年为考核通过后续约期。前1年固定合作期届满后乙方拟继续承接的,乙方应于固定合作期届满前3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约申请,甲方在对乙方前1年固定合作期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后,决定是否给予乙方续约2年)。服务起始日期:发出成交通知书后30日历日内(具体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服务地点:南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7.采购预算/采购控制价:50-53座大巴:605元/趟(含高速公路过路费、燃油费、驾驶员服务、税费等费用,机场一市区一机场为1趟);36-39座大巴:350元/趟(含高速公路过路费、燃油费、驾驶员服务、税费等费用,机场一市区一机场为1趟)。响应报价高于采购控制价的响应文件将按否决响应处理。
注:(1)若机场高速公路过路费出台新的优惠政策,将根据政策优惠幅度对服务价格进行相应调减;(2)实际运行中未经过高速,不产生机场高速公路过路费,则该趟次结算费用结算减去相应高速公路过路费。(3)租赁单价设置上下浮动机制。以签订合同当月平均油价为基准,月度平均油价相比于基准油价上下浮动达到20%,启动价格上下浮动机制:双方各承担变动油价50%,即月度平均油价相比于基准油价上涨(下降)达20%时,租赁单价相应增加(减少)油价涨幅部分的50%。
8.成交人数量:1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经营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能力开展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 2.供应商为交通运输企业,具有南宁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近三年,企业无重特大交通事故。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三表一注,或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供应商2021年1月 1 日至今无安全事故及影响服务保障的不良记录,影响服务保障的情形主要包括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和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提供承诺书);近三年,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后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的结果截图为准), 供应商在投标时应如实提供有关信用的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