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国家的公共用地究竟是谁有权利在用?
红谷滩万达华府小区东边的城市绿地里面几个大水池常年臭水满池,找了万达华府的物业,物业说这些水池是市政
公共用地,不归他们物业负责打理,那为什么水池两侧的人行道路就能被物业改造成了停车场?这个事情政府部门
是否知道?物业如果征用是否需要办理相关手续?还是说喊着一个为了帮社区居民解决停车难的问题,就能把公共
用地圈地来收停车费?
同样的道理,东边的绿地都被铲除掉了,建成了停车棚,开始收取充电费了,这些停车棚堂而皇之地破坏国家绿地,
究竟是政府哪个部门批准建设的,这些停车棚明明是有其他企业在运营,在收取高额充电费,那停车棚的建设费用
还能从维修基金或公共资金来出?这里面究竟有没有腐败?
同样的道理,万达星城东区澜图桃园公园内,以前明明就是一个野生的空地,这么多年居民们都是在免费停车,现在
究竟是哪个部门办理了什么手续,直接在外面装个道闸,就开始收取停车费了?这块地明明是社会公共用地,怎么就
变成了物业和居委会用来收取停车费,用来搞包月停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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