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国家、省、市、区关于“三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指导农村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指导农民建立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授权承办农业技术推广、林业、水利、农业机械、畜牧兽医等管理服务工作,制定街道相关发展政策;拟定街道旅游发展战略,组织街道旅游形象和品牌的对外宣传、营销工作;负责街道“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等工作。指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搞好农业生产的社会化服务;对村(居)资金、资产、资源实行动态管理,指导各村报账员开展工作,做好村(居)“三资”的账务管理、审核、监督工作、会计报表的编制和日常业务处理工作;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规范村集体资产承包合同的签订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和优生优育知识,进行生殖健康科普宣传、教育、咨询等;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促进生育政策和经济社会相关政策配套衔接;建立完善人口预报预警制度,准确把握出生人口动态;稳定出生人口性别比;全面落实家庭发展政策,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工作;做好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协会作用,加强基层协会组织能力建设;落实好群众公共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