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宣 传 手 册
厦门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编印
2017年9月
目 录
一、资助政策体系简介厦门大学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建立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困难补助、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和学费减免等多项措施在内的较完整的、较大规模的学生资助体系,承诺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随着国家助学贷款新机制的建立,厦门大学学生资助工作进入了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学校配备工作人员,划拨专项经费,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学校对学生资助的投入力度不断加大。
在资助总量迅速增长的同时,我们把不断完善服务作为进一步深入开展学生资助工作的切入点。为此,我们提出了“以学生为本、为学生服务”的工作理念,采取各种措施,为学生提供咨询,办理相关手续,推进资助工作的信息化和网络化,提高工作效率。
近年来,我校始终坚持以“解困”为基础,以“育人”为根本,努力构建“多元化资助、精细化管理、全方位育人”三位一体的资助工作模式,把“资助工作”与“育人成才”紧密结合,突出“励志、诚信、感恩、担当”主题教育,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砥砺奋进、励志成才,教育学生心怀感恩、勇于担当,积极投身于志愿服务和公益事业中,取得了良好效果。
咨询电话:2188162(助、贷、减),2180211(奖、勤、医)。
二、绿色通道问:什么是绿色通道?绿色通道与国家助学贷款有何不同?
绿色通道是针对被厦门大学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奖、助、贷、补、减”和勤工助学措施,确保每一位学生都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入学。
绿色通道并不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前期手续,而是针对入学有困难的新生设立的报到的特殊通道。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根据学校的专门通知,于每年9月底在全校范围内开展。
问:办理绿色通道需要什么材料?
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办理绿色通道。办理绿色通道时需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和家庭所在地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
三、新生专项生活困难补助每年迎接新生期间,学校均拨专款10万元用于补助生活较为经济困难本科新生。
问:如何获得新生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入学时生活有困难的本科新生可向辅导员提出申请。
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问:什么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认定工作每学年初进行一次。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范围包括全日制在校的普通本科生、研究生。根据我校学生家庭贫困程度,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设置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
问:若想获得学校的资助,必须经过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吗?
是的。各项资助项目的对象原则上须是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问:如何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新学期开学后,学校统一进行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生根据本人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和等级认定标准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递交《厦门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该表需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公章),同时登录网上事务大厅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网络申请。
学生网上申请后,由学院进行困难认定的审核和民主评议,最后生成《厦门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五、本科生国家助学金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由中央与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问:资助标准是什么?
全国平均每人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人每年1000-3000元范围内确定,分为2-3档。中央高校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厦门大学的资助标准是每人每年3000元,分两学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资助学生近2500人。
问:基本申请条件是什么?
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勤奋学习,积极上进;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奖学金、助学金的评定将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问:如何申请国家助学金?
①学生工作处发布评选通知;②学院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并提交给学生工作处;③学生工作处审核学院受助名单,报校领导批准并上报教育部;④教育部确认各高校受助名单后,校财务处发放助学金。
六、社会助学金问:什么是社会助学金?
社会助学金指由社会各界企业、个人捐资在我校设立的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助学金。目前我校共设立近30项校级社会助学金,年资助各类学生1000多名,年资助总额近400万元。具体资助项目请参看“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助学金一览表”(附后)。
问:如何获得社会助学金?
①学生工作处发布助学金评选通知;②符合条件的学生(同时须经过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向所在学院辅导员提出申请并上网完成申请工作;③学院确定初步名单并公示后提交学生工作处审批;④学生工作处确定名单再次公示后报校领导批准;⑤财务处发放助学金。
七、专项生活困难补助问:什么是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厦门大学专项生活困难补助是由学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每年资助总额近400万元。
问:如何申请专项生活困难补助?
①学生工作处发布评选通知;②学院组织评选工作,对受助名单进行公示,并提交给学生工作处;③学生工作处审核学院受助名单,报校领导批准;④校财务处发放困难补助金。
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指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的助学贷款。
厦门大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由中国银行厦门市厦大支行承办。中国银行厦门市厦大支行在厦门大学西校门外,具体贷款事宜可咨询中行,杨经理,电话:0592-2573790。
问:申请人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①必须是在厦门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本科生和研究生。接受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接受非学历教育的学生、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不能申请贷款;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③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④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⑤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
问:申请人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②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需加盖有效公章);③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申请时网上填写);④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说明(申请时下载填写);⑤老生需提供上一学年成绩单;⑥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和资料。
问: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否需要担保或抵押?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问: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应如何开具?
学生可在学生处网站下载《厦门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填写,由所在乡、镇或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确认。
问:每人每学年最高贷款金额是多少?
本科生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原则上每人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问:贷款利息如何计算?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
上浮。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
问:贷款期限如何确定?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期限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以学制三年、2017年成为研究生一年级的学生为例,其贷款期限最长可为16年(即在学3年+毕业后13年)。即贷款至2033年必须全部还清。
问:有几种还款方式?
目前中国银行厦门厦大支行操作系统支持毕业前一次性还款和按照还款计划分期还款两种方式。
问:什么是展期?如何办理展期?
贷款展期是贷款到期后,借款人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立即偿还,向银行提出申请,经过银行审核同意给予期限上的宽延。对于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人,可在毕业前向贷款银行提出展期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如录取通知书原件,录取通知书未到之前可提供调档函)。经审核通过后,由贷款人为其办理展期手续。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人贷款展期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借款人原所在学校的隶属关系,由财政部门继续按在校生实施贴息。
问:什么是贷款宽限期?
借款学生毕业时应当与银行签订还款计划,借款人可自主选择毕业后36个月内的任何一个月起开始偿还贷款本金。以宽限期12个月为例,借款人在第13个月起还本付息,前12个月只需偿还利息。宽限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
问:借款人何时开始偿还利息?
借款人毕业后自付利息的开始时间为其取得毕业证书之日的下月1日(含1日);当借款人按照所在学校学籍管理规定结业、肄业、休学、退学、被取消学籍时,自办理有关手续之日的下月1日起自付利息。
问:违约的借款学生应承担什么后果?
①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②经办银行将违约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③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④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问: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制度?
从2006年起,在中央部门所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期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应届毕业生,自愿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县以下,不含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从事第一线工作,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含3年)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由中央财政代为偿还。具体可参看《高等学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暂行办法》。
问: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制度?
从2017年起,学校设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基金,专门用于救助还款特别困难的国家助学贷款(暂限于经我校在中国银行办理的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具体规定可参看《厦门大学国家助学贷款学生还款救助暂行办法》。
问:如何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①学生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资助服务”—“我的贷款”,可以看到申请说明信息。申请页面如下:
申请信息页面
②填写申请理由等必填信息后点击提交或保存。提交成功后提示:
③贷款申请通过后,学生上网打印申请表
④将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学院辅导员审批。
九、学费减免根据国家、地方相关文件规定,我校为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减免学费,为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毕业生、在校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退役复学后学费资助。
十、勤工助学问:什么是勤工助学?
勤工助学是指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合法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我校勤工助学主要为校内勤工助学,分为校级和院级两类,包括管理助理、教学助理、科研助理和兼职辅导员等。
问:什么是校内学生管理助理岗位?
校内学生管理助理岗位是指在学校党政管理、学生事务管理和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设置的、由学生承担辅助性管理工作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根据工作的性质和我校的实际情况,学生管理助理岗位分为固定岗位、项目岗位和临时岗位。学生管理助理具体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具体请参看《厦门大学学生管理助理聘任管理办法》。
问:如何申请校内学生管理助理岗位?
学生工作处于每学年初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页发布固定岗位和项目岗位的招聘通知,临时岗位将视审批情况随时予以公布。有意申请的学生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申请,流程如下:
①登录学工管理信息系统“资助服务”—“我的勤工助学”,查看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若有申请意向,则点击该岗位前的“申请”按钮。
申请信息页面
②提交成功后提示:
③已申请页面。在已申请页面可以查看已申请过的岗位信息和审核状态
问:校内学生管理助理的工时和劳酬标准如何?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学生管理助理岗位的劳酬原则上每个月不超过600元,计酬标准一般为每小时15元。
问:什么是校内学生教学助理岗位?
学生教学助理岗位是指学校在本科生和研究生课程教学工作中设立的、由学生承担辅助性教学工作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学生教学助理的具体管理工作由人事处、教务处和研究生院等部门负责。具体请参看《厦门大学学生教学助理聘任管理办法》。(http://xsc.xmu.edu.cn/9e/b3/c2996a106163/page.htm)
问:什么是校内学生科研助理岗位?
学生科研助理岗位是指学校在科学研究课题研究工作中设立的、由研究生承担辅助性研究工作的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文科、理工科研究生担任学生科研助理工作分别由社科处、科技处会同学生工作处组织、协调和监督。具体请参看《厦门大学学生科研助理聘任管理办法》。(http://xsc.xmu.edu.cn/9e/b4/c2996a106164/page.htm)
十一、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的奖励特别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问:奖励标准是什么?
每人每年8000元。
问:基本申请条件是什么?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申请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问:评审和发放程序是什么?
①学生工作处发布评奖通知;②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登陆学工系统(http://xg.xmu.edu.cn/epstar/login/index.jsp)填写奖学金申请表;③申报学生的事迹材料面向所在班级全体同学提前公布,班级同学进行民主评议;④学院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工作处;⑤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并上报教育部审核;⑥教育部审核确认各高校获奖名单后,校财务处发放奖学金。
十二、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是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奖励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
问:奖励标准是什么?
每人每年5000元。
问:基本申请条件是什么?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符合以下条件: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④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⑤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问:评审和发放程序是什么?
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程序相同。
十三、台湾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资金来源于中央财政,面向在祖国大陆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台湾地区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问:奖励标准是什么?
本科生一等奖5000元/人,二等奖4000元/人,三等奖3000元/人;硕士生一等奖7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4000元/人;博士生一等奖9000元/人,二等奖7000元/人,三等奖5000元/人。
问:基本申请条件是什么?
①认同一个中国;②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③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④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大陆学习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问:评审和发放程序是什么?
①学生工作处发布评奖通知;②符合条件的台湾学生填写奖学金申请表;③学院对学生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并提交给学生工作处;④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提交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选,确定建议获奖名单,公示后无异议报校领导审批,并上报教育部确认名单;⑤教育部确认各高校获奖名单后,校财务处发放奖学金。
十四、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福建省高校台湾学生奖学金由福建省政府设立,旨在鼓励和吸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