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观察记者通过深度调查采访,告诉你关于上海迪士尼的6个真相——
美国本土外的迪士尼乐园建设和运营,有两种合作模式——许可经营模式和合资模式。东京乐园采取的是许可经营模式,这在全球迪士尼乐园中是一个特例。它的特殊之处在于,日本方面几乎完全出资,美方基本没有直接投入。而巴黎乐园、中国香港乐园和上海乐园采用了合资模式,出资比例与经营权直接关联。
我们先来说说东京迪士尼乐园许可经营模式产生的背景。
众所周知,东京迪士尼实际上并不在东京范围,而是在东京以东的千叶县滩涂地上。上世纪60年代,千叶县因水质遭受污染,渔业难以为继,政府决定填海造地,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当时资金匮乏的千叶县政府委托东方地产公司(简称OLC公司)围海造地263万坪,工程完毕后将其中的103万坪作为对OLC公司的回报。1961年,OLC公司启动围海造地工程;1979年,OLC公司与迪士尼正式签订了东京迪士尼乐园的基础协议。1983年,东京迪士尼乐园开园。
东京迪士尼乐园的许可经营模式是这样的——
从上述模式中可见,东京迪士尼基本是由日方投资的,权益也大多数掌握在日方手中。强势的华特迪士尼为何愿意采取这种方式呢?原因之一,当时日本对海外投资项目采取严格的限制措施;更重要的是,东京迪士尼是美国本土之外的第一个海外乐园项目,美方心里没底,保守地采取了投资风险相对较小的许可经营模式。
但华特迪士尼没有想到,东京迪士尼大获成功,让日方赚得“盆满钵满”,美方因为没有参与投资因而也就无法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此后,迪士尼加快了海外乐园的布局。为了更直接地参与项目的效益分配,从巴黎乐园到香港乐园,迪士尼在海外的乐园项目都采取直接参股的合资模式——
上海迪士尼和巴黎、香港的迪士尼项目一样,属于合资模式下的合作。前后相隔30多年,东京和上海两个迪士尼项目,在时代背景、市场环境、经济条件、人口状况、土地成本、物价水平、文化认知、消费习惯等许多方面都存在极大差异,因而采取了不同的合作模式和管理架构,很难评价哪个先进、哪个落后。申迪集团与华特迪士尼共同投资设立了三家企业,其中两家是业主公司,第三家是管理公司。在两家业主公司中,中方担任董事长,项目的重大事项由董事会决策。同时,中方向管理公司委派副总经理及若干高级管理人员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
如图表所示,在巴黎、香港迪士尼乐园的合资模式下,管理公司100%由美方独资,经营管理也由美方完全掌控。而上海迪士尼乐园的管理公司由中美双方合资。就像一般酒店的管理模式一样,双方合作成立的管理公司接受业主公司的委托,负责项目的创意、设计、开发和日常运营管理工作。这在华特迪士尼投资的海外乐园中也是第一次。
中美双方均以现金入股,土地使用权和知识产权均不作价入股。网上有人传言“上海迪士尼的国有资源与资金总投入至少市值3000亿以上”,这一说法存在严重误差,重复计算了中方的投资。知情人士指出,乐园建设、维护、更新费用均由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承担,不存在中方单方面出资的情况。事实上,在上海迪士尼项目中,美国迪士尼公司的出资远高于其在海外其他乐园的投资额。数据显示,美国迪士尼公司在上海乐园开工年宣布的244.8亿元人民币总投资中占股43%,包括乐园配套设施在内,一期项目出资额高达124.72亿元。2013年,为了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