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产品简介
邀约专享“双城旅行”产品用户可在有效期内多次兑换南航实际承运北京-深圳(含反向)经济舱机票。旅客根据需要可选择24次或12次次卡套票产品:
产品名称 单程次数(不限方向) 价格(元) 产品有效期 双城次卡套票一24次15000最长360天(节假日除外)成功购买后立即生效,有效期最晚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双城次卡套票二12次10800最长360天(节假日除外)双城次卡套票三12次8500最长180天(节假日除外)* 每航段免费兑换,税费需另行支付。
二、产品购买
(一)适用人群:华北属地邀约贵宾客户及家属专享,每人限购一套。
(二)使用人说明:购买时需指定使用人及有效证件,购买后限使用人兑换机票,使用人一经指定不可更换。
(三)购买限制:双城次卡套票一、套票二、套票三和限时无限次飞双城产品,每人仅限购买四种产品中的一种,且仅限购买一套,即客户名下仅可有一套产品在有效期内。产品到期后,可在购买有效期内继续选购,仍须遵循上述购买限制。
(四)购买有效期:2022年1月1日-2022年9月30日。
三、产品时效
(一)产品生效:成功购买后立即生效。
(二)产品除外日期:以下节假日除外(春节:2022年1月29日至2月10日;清明节:2022年4月2日至4月6日;劳动节:2022年4月27日至5月7日;端午节:2022年6月2日至6月6日;中秋节:2022年9月9日至9月13日;国庆节:2022年9月28日至10月10日)。
(三)产品有效期
1.双城次卡套票一和套票二,自成功购买当日起计360天(含除外日期),有效期最晚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不足360天的仍以2022年12月31日截止。
2.双城次卡套票三自成功购买当日起计180天(含除外日期),有效期最晚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不足180天的仍以2022年12月31日截止。
四、产品使用
(一)兑换入口:旅客登录南航APP进入“我的权益”选择相应产品,进行兑换,限为本人兑换。
(二)适用航班:南航实际承运北京-深圳(含反向)
(三)适用舱位:经济舱指定舱位(X 舱)
(四)客票类型:单程票。
(五)机票兑换规则
1.兑换时限:需提前5个自然日(含)兑换。
2. 最大未成行航段:最高可同时存在2段订妥座位的未使用航段。
3.每航段免费兑换,税费需另行支付。
4. 兑换的机票不累积里程及升级航段。
5. 可兑换航班及可兑换座位数以实际查询结果为准,数量有限,兑完即止。
(五)机票退改规则
1. 机票一旦兑换,不得变更,不得签转至非南航实际承运的航空公司。
2. 航班计划起飞前72小时(含)前提交退票,不收取退票费;若兑票后实际未乘坐且未在航班起飞前72小时(含)前办理退票情形累计达3次,所购产品将失效作废。
3. 如发生航班变动,可免费变更到原航班前后7天(含原航班起飞当天,共13天)内南航实际承运的同航程航班或办理退票,退票不计入兑票后实际未乘坐次数。
4. 如遇疫情等突发情况,遵循相关特殊退改政策处理。
五、产品售后
(一)咨询服务:由95539负责提供旅客咨询服务。
(二)产品退订:产品完全未使用,可在产品有效期内退订产品并申请退款,逾期不退。一旦兑换机票,不论是否乘行,均不予退订退款。
(三)报销凭证
1. 产品发票:整套产品开具一张个人发票,购买产品后可在南航APP预约开具,使用套餐兑换机票且实际承运后正式开具,发票内容为“*运输服务*套票产品”。
2. 机票发票:按每张机票支付税费金额开具发票或行程单。
六、特别说明
1. 航线编排调整属于民航正常业务范畴,若受此类情况影响导致本产品覆盖的部分航线取消、停飞或时刻更改,南航不提供额外补偿。
2. 南航有权在法律范围内对产品规则进行调整,若发生违反产品规则或其他违反活动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利用本产品套利)的作弊行为,南航有权取消相关用户的产品权益及其所获利益,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3. 请认真阅读上述规则,购买成功则视为同意产品规则;如对产品规则有异议,请谨慎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