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市冲蒌镇人民政府:
《关于台山市冲蒌镇红岭工业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立项申请书》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同意该工程项目立项。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08-440781-04-01-273580)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江门市台山市冲蒌镇红岭工业区至圩镇段及生活污水处理厂北侧滩地。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新建冲蒌镇红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占地2330㎡,约3.5亩,建设规模为500m³/d(预留远期1000m³/d用地)以及新建污水收集管网总计5.905km,管径为DN300~DN400,包括污水检查井、污水沉泥井、顶管工作井、顶管接收井、截污井、路面破坏及恢复、管线保护等内容等。
四、项目由台山市冲蒌镇人民政府组织建设,请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工程建设组织管理。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4650.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15.63万元(建安工程费2941.40万元,设备购置费574.2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95.63万元(勘察费38.67万元,设计费120.06万元,监理费89.65万元,建设管理费等其他费用547.25万元),预备费339.65万元。资金镇政府统筹。
六、批复相关文件:台山市财政局《资金说明书》、台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台山市冲蒌镇红岭工业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用地选址及规划意见》。
七、项目招标方式按招标核准意见表核准的内容执行。
八、其他费用项目和标准须严格按估算明细执行,不得自立项目和突破标准。
九、项目概算须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实行工程总承包并以估算设计费、建安费为合同总价,未按以上要求执行的,相应费用概算以合同总价为限,不予调整。
十、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从设备选型、节水节电等方面采用先进技术、降低能耗。
十一、请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十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进一步加强对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分析,切实落实社会稳定风险防范措施,做好项目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工作。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保障工作。
十三、请按批复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调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台山市发改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附:招标核准意见
台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纪委监委、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台山分中心、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台山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
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台山市冲蒌镇红岭工业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项目代码:2308-440781-04-01-273580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核准
核准
核准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请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体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gdzbtb.gov.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核准部门盖章
2023年11月20日
注:核准部门在空格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