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吉林市生态环境局丰满区分局2024年2月6日对万科松花湖国际度假区42MW生物质热水锅炉供热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公告期为2024年2月6日—2024年2月20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2-64661918通讯地址: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55号 邮 编:13201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审批文号
审批日期
1
万科松花湖国际度假区42MW生物质热水锅炉供热项目 环评批复环评批复
吉林市丰焱新能源有限公司
吉市(丰)环建(表)字【2024】2号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