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概况
为全面引导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建设,保障民生建设诉求,解决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实际问题,更好地发挥土地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对原《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SL-KF-01、SL-KF-02、SL-KF-03、SL-KF-06单元进行了调整修编,经修编后的《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已获吴江区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现予以批后公布。
二、规划范围
SL-KF-01单元规划范围东至227省道—京杭大运河,南至瓜泾港,西至东太湖,北至苏州绕城公路,面积约4.84平方公里;
SL-KF-02单元规划范围东至京杭大运河,南至江兴西路,西至东太湖,北至瓜泾港,面积约9.07平方公里;
SL-KF-03单元规划范围东至京杭大运河,南至云龙大道,西至南大港-行船路河,北至安惠港,面积约6.65平方公里。;
SL-KF-06单元规划范围东至苏嘉杭高速,南至仁牛湾路,西至京杭大运河,北至东太湖大道,面积约5.73平方公里。
三、主要调整内容
本次规划主要对《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SL-KF-01、SL-KF-02、SL-KF-03、SL-KF-06单元的局部用地布局、控制指标等进行了调整。
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布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