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G1013海张高速锡盟段(桑根达来1147KM至三号地1302KM)区间增设移动电子测速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G1013海张高速锡盟段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规范道路行车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高速公路二支队统一部署,桑根达来大队自2024年8月26日零时起,将在G1013海张高速锡林郭勒段(桑根达来1147KM至三号地1302KM)区间启用增设的移动电子测速设备,对超速行驶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抓拍取证。现将G1013海张高速锡盟段(桑根达来1147KM至三号地1302KM)区间增设测速点位公布如下(公示期15日):
1、G1013海张高速西幅(海拉尔至张家口方向)1195KM+200M;限速120km/h
2、G1013海张高速东幅(张家口至海拉尔方向)1234KM;限速120km/h
3、G1013海张高速东幅(张家口至海拉尔方向)1295KM;限速120km/h
4、G1013海张高速西幅(海拉尔至张家口方向)1295KM;限速120km/h
以上4处测速点位更改公里数自2024年8月26日开始向社会公示,于2024年9月10日零时起正式投入使用。
望广大交通驾驶员行车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切勿超速行驶,做安全有序文明驾驶员。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总队
高速公路二支队桑根达来大队
2024年8月26日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