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家长咨询哈尔滨高中学生如何进行转学,什么条件可以转学,具体什么流程?今天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
经查,哈尔滨市政府网曾公示过《普通高级中学学生转学条件确认》,明确给出了转学条件及办理转学所需手续及流程:
一、办理条件:
1、《黑龙江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黑教规〔2020〕4号):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第十二条 转学
(一)学生因父母工作调动、户籍迁移、家庭异地搬迁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转学。 转学需提供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口变更依据,转入学校应在学生户籍所在地。集体户口不作为转学依据。 申请转学的学生应在转出学校取得普通高中学籍。
(二)需要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 其监护人应持有效证明材料(户口、转出学校办学性质和学校等级证明等),向转入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同意后,再向转出学校和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经确认同意后,转交学籍档案,完成转学手续。学生转学应自行联系转入学校,如确有困难的,也可由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上述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转入学校。转入学校可对学生进行测试,测试成绩可作为是否予以接收的依据。
2、《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
“《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基一[2013]7号)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采用信息化方式,实行分级负责、省级统筹、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宏观指导各地学生学籍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建设全国联网的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学籍系统),制订相关技术标准和实施办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本行政区域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本省(区、市)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省(区、市)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作为学籍主管部门指导其直管学校的学籍管理工作并应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相应管理。”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申请人补齐材料;补正材料仍不符合要求的,市教育局将申请退回申请人。
2、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由市教育局审批。
三、办理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游街69号基础教育二处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编辑| 郭靖责编| 王淼返回搜狐,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