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02徐州至商丘高速公路宿州段走向示意图
(七)有关说明
上述关于项目自身建设可行性核心内容的论证基本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但不可替代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推进责任主体
宿州市人民政府
五、实施机构
宿州市交通运输局
六、收费渠道及方式
本项目属于经营性项目,回报机制为使用者付费,项目公司将通过运营期的使用者付费来收回投资成本并获得回报。
七、拟安排的特许经营期
33年,其中运营期(含收费期)30年
八、特许经营实施方式
BOT(建设—运营—移交)
九、特许经营者的选择方式
按照《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新建(含改扩建)项目清单(2023年版)》第二类招标,鼓励和创造条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并将民营企业参与情况作为重要评标标准。
十、特许经营范围
项目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养护维修、移交等。
十一、实施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晓强
联系方式:18155728990
据悉,项目的建设对于加密皖北区域东西向省际快速通道,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布局,强化皖北城镇群与徐州都市圈、中原城市群间经济交通联系,改善萧县、砀山县及周边城镇交通出行条件,提升高速路网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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