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关于样品的提交:(1)样品递交截止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2)样品递交方式:本项目接受邮寄及现场递交两种方式递交报价样品。报价人须在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样品送达指定地点(邮寄方式的以送达签收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交,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负相关责任。(3)样品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珠江国际大厦3楼(4)收件人信息:胡先生,020-83186839;龙小姐,020-83187196。5.注意事项:(1)报价人须在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报价样品送达指定地点,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样品予以拒收,未提交或提交不齐的,有关样品涉及的条款(评审项)将视为不满足(不得分),由此带来的后果由报价供应商自行承担。(2)样品须密封提交,不接受未密封的样品。报价人须将密封完好的样品外包装照片及物流(快递)运单扫描件发送到邮箱:sczx3@gd.gov.cn。(3)样品须在里、外包装显眼处标上样品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数量等相关事项,并加盖报价人公章,以便分辨。(4)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取样品时不对样品做外观验收及性能测试,对样品的破损或质量概不负责。(5)中标人的样品封存于采购人单位,作为履约验收的依据。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